交通違規收罰單天經地義,如果收到烏龍或錯誤百出的罰單,恐怕會惹民怨。民進黨議員李天生說,台中市去年有245張烏龍罰單,民眾申訴成功的有880件,其中有機車騎士收到的罰單寫「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讓人啼笑皆非。
警察局長李文章說,罰單電子化是警方推動政策,目前攜帶式印表機數量有499台,今年會再添購120台,數量足夠線上巡邏員警使用;至於開單錯誤的員警造成民眾困擾,照規定記申誡處分。
李天生說,員警現場攔查交通違規後,以行動電腦查詢違規人資料後,通常會拿出罰單以手寫方式開單,每張罰單要花5至10分鐘,時間匆忙加上現場環境嘈雜,民眾也會不耐煩或有運氣,罰單常出現誤植狀況,甚至有人字跡潦草,也引起民怨。
去年有民眾在大裏違規,騎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被警察攔查,結果收到罰單後,違規事實是「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打方向燈」,民眾投訴說明明是騎機車,卻被寫汽車駕駛人,罰單寫錯了能不能不繳罰鍰?
台中市去年交通違規舉發案件197萬2518件,員警錯誤舉發件數有245件、去年民眾申訴成功撤單880件,分別佔總舉發件數0.01%、0.04%,件數雖然都不多,但對民眾而言收到烏龍罰單很傻眼,而且烏龍罰單也要繳,讓人更氣,要提撤銷也曠日費時,都會增添民怨。
議員表示,警方應添購推行電子罰單設施,協助員警在外取締、執勤開單,而且應該全面電子化,降低罰單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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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開汽車要戴安全帽?烏龍罰單錯誤百出 議員批惹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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