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瑞士信貸銀行額外第一類資本(AT1)公司債的投資人已透過集體訴訟,成功迫使瑞士金融監理機關披露當時註銷AT1權益的命令內容,在這場備受矚目的國際官司中贏得初步勝利。這些債權人接下來也將有更多的對抗依據。
至少持有45億美元瑞信AT1債券的投資人已於4月控告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指控Finma下令註銷170億美元AT1公債的作法違憲。
由於Finma將這項命令列為機密,使投資人及訴訟代理人Quinn Emanuel律師事務所只能摸黑作戰。但受理此案的瑞士聖加倫市法院上周已命令Finma提示這項命令,一來AT1投資人便有更強的立場來對抗註銷令。
3月時,除了Finma下達AT1債券註銷令,瑞士政府還發布另外兩項緊急命令,明白授予Finma更大的權力來處理瑞信案。
第一項命令是3月16日發出,未提到AT1債券;但到3月19日完成瑞銀合併瑞信後,官方命令中又增列一行文字,指出「Finma能命令債務人(即瑞信)及金融集團註銷額外的AT1資本」。政府表示,這項命令給予Finma「明確的法律基礎」,以註銷AT1債券。
Finma公開表示,因為瑞信在被瑞銀收購的幾天前,有取用政府支持的流動性,因此符合注銷AT1債券的合約條件,但債券持有人指稱,註銷AT1債券的唯一條件,是政府支持也用於支持銀行業者的資本比率,但瑞信並非如此,瑞士當局只有強化瑞信的流動性。
英國金融時報(FT)取得的Finma命令複印本顯示,政府支持的措施「對流動性及資金情勢有直接的正面效應」;Finma並表示,這種作法符合債券文件的「生存力偶發條款」(viability event),代表瑞信「因而能自行註銷AT1工具」。
一位AT1債券持有人說,瑞士當局的命令明確指陳Finma對AT1債券合約內容的解釋,從而將獲得挑戰註銷令的更明確起點,「之前會感覺像是在對抗一部法律、或一項命令,變成到憲法層級這個投資人贏面較小的領域」,「現在能回歸合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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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瑞信AT1投資人 打贏第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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