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新竹縣竹北市天坑的豐採520建案被新竹縣政府勒令停工後,竟偷施工灌漿,雖建商豐邑建設喊冤只是「搶險補強」,但新竹縣工務處表示,建商未提出搶險計畫就私自施工,將依《建築法》共開罰起造人、承造人及監造人18萬元。不過仍有鄉親質疑「罰太輕」,新竹縣長楊文科也親上火線說明,因現有《建築法》規定,裁罰最高就是3萬元。
楊文科晚間在臉書粉絲頁指出,豐邑建設在新竹縣所有建案,即日起無限期全面停工,豐採520建案在尚未提交搶險計畫及提報縣府的情形下,竟然偷偷施工,縣府第一時間通報地檢署,並勒令該建商位於竹縣所有建案全面停工,並再連續罰款。
至於有許多鄉親質疑為何罰款金額這麼低,楊文科解釋,因為現有《建築法》規定裁罰最高就是3萬元,所以縣府已立即參考外縣市自治條例,後續來研議修訂調高裁罰,甚至採取一事多罰,另外也將研擬公布有不良紀錄的建商,並統計歷年裁罰名單,視可行性來披露於官網專區,希望能有效懲誡建商。
楊文科也說,為了能讓周邊住戶安心,縣府也下令建商必須在10天內提出災害搶險搶修計畫,且包括一旁「大有可為社區」的居民訴求,如地質鑽探、周邊建物結構安全鑑定與整體區域的改善等都要列入,只要任何一項未達安全標準就不准復工,只要未與周邊住戶達成鄰損和解,就不會發出使用執照。
楊文科強調,縣民的安全,縣府會強力來把關,我也會要求工務處持續以縣民的訴求為出發點,嚴格監督建商,讓縣民的生命財產獲得保障。
新竹縣工務處說明,豐邑建設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有關建案施工違規部分,將依《建築法》第63條規定:「建築物施工場所,應有維護安全、防範危險及預防火災之適當設備或措施。」將處建案起造人、承造人及監造人等各3萬元,共9萬元罰鍰;以及違反同法第68條第一項規定,再處3人等各3萬元罰鍰,一共開罰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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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罰太輕?竹北天坑建商偷灌漿遭罰18萬 楊文科說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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