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議會定期會安排單位工作檢討,議員章正輝質詢警局年度交通違規預算編列1億2千萬,恐造成基層績效壓力,抓到民眾反感。警局回應是配合縣府財政預算調整,絕無績效壓力情形。
警察局長陳錦坤表示,交通取締目的是保護民眾安全,不會因有預算的任務目標,出現轉嫁壓力給基層,或衍生擾民情況,一切按交通法規運作,民眾守法就不會被取締。
縣議會昨天進行教育、社會、衛生及警察單位工作檢討,章正輝針對交通違規預算編列達1億2千萬元質詢警察局,他質疑此一預算金額,恐造成基層績效壓力,甚至造成警民對立。
章正輝說,若以每張罰金3000元計算,等於1年要取締4萬件,台東22萬人口,若按此目標,顯示台東人交通違規機率高。他表示,不樂見警方為達成這預算目標而「搶錢」,此舉將增添基層績效壓力,拚命抓老百姓違規,也會製造民怨。
縣警局會計室主任陳宜弘說,交通違規裁罰有不確定因素,年度預算目標有可能超過,也可能短收,依實際裁罰金額收入繳交縣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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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搶錢補縣庫?台東交通違規預算1.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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