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勞權基金針對勞資訴訟補助僅限不當解僱、職災、關廠與其他重大爭議等4類,市府近日提修法草案再納加班費、退休金2類,有工會希望訴訟補助都別設限,比照部分直轄市的勞權基金,勞動局長高寶華指出,支出再增加,恐會動到本金,若經費允許,勞動局會全力配合。
市府提修正「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國民黨團及民進黨議員林延鳳也提修正案版本,北市議會法規會昨天併審3版本,但事前府、會未溝通好,審案時議員、官員手中資料、版本不同,議員批勞動局傲慢、未溝通,要求市府整理好各版本差異下周再續審。
林延鳳表示,她和工會請益過程中發現,訴訟費用補助不設限是他們十分在意的問題,且新北、台中、台南、高雄勞權基金都未設限訴訟類型,首善之都的台北就必須設限、苛刻對待勞工?這項重大修法,直至進法規委員會審查之前,工會都未被告知進度,市府缺乏溝通、忽視工會意見,批勞動局是「傲慢官僚」。
林延鳳說,勞動局知道她提出勞權基金修法後,還對外表示北市事業單位多,放寬訴訟類型後,勞權基金將會用罄,但北市勞權基金規模逾7億元,今年年度預算餘額數更達4千萬元,根本沒有用罄風險。
國民黨版本由議會黨團書記長王欣儀提案,她表示,國民黨版本的訴訟補助有前提,是須經過調解不成立或成立後故意不履行所引起的訴訟,才能補助訴訟費,沒有經過調解就不在補助範圍內。
另外,修正條文中,也提到市府可以訂補助上限或設審核小組,有審查機制,未來依據財源滾動式調整,已經給市府行政裁量空間,若施行後,發現支出太多,侵蝕基金的本金,可再合理調整。
高寶華表示,基金最近3年平均每年收入是4100萬,若支出再繼續增加,可能會動用到7億本金,這7億元是過去郝龍斌市長時,答應產業總工會,其中6億經費不能動,市府補助擴充,不僅於訴訟,還包括就業、技職教育,都有綜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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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市修正勞權基金 市府挨批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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