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將宜蘭南澳神祕沙灘列為禁止沙灘車活動場域,在同樣沙灘車活動興盛的花蓮,縣府表示,經過行政院開會決議,交通部與環團討論後,預計5月底公布指引,將未禁止的區域畫設出來;經過2周公告後,縣府依照指引管理沙灘車業者,盼讓沙灘車活動合法化。
本報陽光行動專題報導,點出沙灘車無法可管的現況,花蓮縣府觀光處表示,這是通案性的問題,沒有中央規定,地方政府沒辦法依法管理,因此行政院在12日召開會議統合各單位意見。
觀光處觀光產業科長陳勇男指出,花蓮沙灘車活動面臨最主要的問題,就是立霧溪以南、三棧溪以北的沙灘沒有明確主管單位,因此,行政院要求內政部盤點海岸地區,要求「每一吋土地都要納入管理」,不可以有無人管理的地方,請內政部納入畫設海岸保護設施計畫裡,以利管理。
在會議中,政委吳澤成要求交通部對於沙灘車有明確的指引,尤其是針對河川、林地、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山坡地、海岸等六大場域,中央主管機關、管理單位要在指引中列出來,各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應該要依照指引明確分工與執行的期限。
「若土地使用權沒有解決,在哪裡玩都是違法。」陳勇男說,經過交通部與環團討論後,交通部預計在5月底公布指引,把未禁止的區域明確畫出來,預估6月中過後開始執行,縣府可以依循指引,要求業者登記申請等,在土地、場地使用上比較周全,也有合法性。
記者致電花蓮沙灘車協會,尚未獲得回應;其他沙灘車業者低調表示,只要規定合理,都願意遵守,也避免爭議,目前經營一切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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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沙灘車管理指引最快月底公布 預計6月中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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