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去年10月獲縣議會三讀通過,至今未上路,縣議員張美慧今天關切進度,另建議流浪貓狗捕捉、街頭犬貓遺體處理,可以比照捕蜂捉蛇業務委外;農業處長陳淑雯解釋,法規送中央備查時相關單位提出意見,正在協商並修正,至於委外需有經費,會納入評估。
長期關注動保議題的張美慧今天說,她在上屆任內推動花蓮動保自治條例,縣府去年10月4日發布,至今7個月,為何還沒上路?有司法新村住戶向她陳情,今年2月有貓咪遭流浪犬群攻擊死亡,擔心也會傷及社區幼兒,質疑縣府在動物保護、遊蕩犬貓處理上不夠積極用心。
張美慧並舉其他縣市作法為例,建議縣府捕捉流浪犬捕捉、街道犬貓遺體處理委外進行,減輕清潔隊工作量,也讓花蓮朝真正的友善動物城市邁進。
陳淑雯說明,花蓮縣動保自治條例送中央備查時,內政部針對警政消防的分工權責、動保檢查員等提疑義,縣府正積極與中央溝通並在府內協商,很多公文作業,外界不一定看得見。
她說,流浪犬管理除了宣導、絕育,近年在七星潭、化仁海堤、司法新村、太平洋公園、寵物公園等熱區,加強而置誘捕籠及巡查,去年誘捕籠、熱點巡查加總超過5000次,誘捕155隻犬隻,今年1到4月中旬1200次,共誘捕犬隻16隻及貓3隻。
她表示,前年與社會處合作在婦幼親創園區放置驅狗處,初步評估有成效,研議擴大到化仁海堤、七星潭試辦,正與土地管理單位協調中;街道犬貓遺體處理,現行方式民眾可通報1999或當地清潔隊,會先掃描有無晶片,有晶片通知飼主帶回,若沒晶片,因縣內無合法寵物焚化爐,委託新北市業者處理,以重量計算,去年處理310公斤。
陳淑雯說,今年已向中央經費,增加聘僱人力辦理縣內遊蕩犬熱區控管、家戶訪查家犬登記及絕育、飼主責任等動保工作。議員建議委外會納入評估,但前提需有經費,花蓮地形狹長,能否即時處理也是考量之一,縣府能做的一定盡力去做,希望外界不要用不積極來否定處內同仁的努力。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關注流浪犬貓管控 花蓮議員張美慧籲比照捕蜂捉蛇委外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37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