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1218)買街口股權交易案是否違法,出現「各說各話」!市場派大股東龍邦昨(15)日表示,此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已裁定違法,祈請檢調單位主動偵查。
泰山則說,法院尚未作成准予定暫時處分的裁定,籲少數股東不要影響多數股東權益。
泰山經營權攻防戰愈演愈烈,龍邦昨天發布聲明指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禁止泰山執行取得街口金融科技公司40.39%普通股權,及增建包裝水廠的董事會決議,相關執行命令已送達泰山公司,泰山依法不得執行上述違法決議。
龍邦表示,隨著泰山5月31日股東臨時會逼近,泰山以董事長詹景超為首的現任經營團隊,更加肆無忌憚,加速掏空公司,視法律如無物,將證交所依法監督批為立場偏頗,行為荒腔走板近乎瘋狂。
對此,泰山隨後提出說明,表示確實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目前僅有作出緊急處置於七日內有效之裁定,但尚未作成准予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裁定,一切盼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作最終的認定。
泰山表示,董事會本月5日決議通過「股權投資案」、「增建包裝水廠案」,均為關乎公司推廣增進消費客群、維持營運生產、提高生產量能的重大經營議案,與泰山全體股東權益息息相關。
保勝投資公司於泰山持股僅佔少數,卻恣意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緊急處置,禁止泰山執行前述議案,顯係以少數股東意志影響其他多數股東權益,且使泰山前述重要議案因而停滯、延宕,實非全體股東所得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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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法院裁定:泰山投資街口 七天內不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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