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否應仿效他國設立主權基金,以增加國庫收入?對此,中央銀行今(9)日強調,國家主權財富基金投資目的在於創造更多財富,操作原則偏重承擔較大的短期價格風險,挪威主權基金在2022年各國積極緊縮貨幣時,便曾出現1,670億美元損失,當年度報酬率為-14.1%。
央行表示,國家主權財富基金顧名思義為政府的基金,資金來源多為國家財富(如石油等自然資源收入、政府財政盈餘),投資目的為以當代及未來國民的永續福祉為重要考量,目的在於創造更多的財富,因此,操作原則偏重較高風險與低流動性的資產,以換取較高報酬率,投資標的多元,涵蓋股票、債券、私募股權、房地投資等,承擔較大的短期價格風險。
央行舉例說,挪威政府退休基金(GPFG)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時曾損失907億美元,2022年主要經濟體採積極緊縮貨幣政策時,損失更是擴大至1,670億美元,當年度報酬率為-14.1%。
由此可知,國家主權財富基金的歷年收益波動性大,未必能穩定增加國庫收入及支應預算支出。事實上,我國的勞保、勞退、國民年金及退撫基金,雖無主權財富基金之名,但已有主權財富基金之實。
央行強調,主權財富基金的設立及運作,各國多以專法規範,尚無以央行法規範者,例如韓國為「韓國投資公司法」、挪威「政府退休基金法」、澳洲「未來基金法」。另外,新加坡、韓國、中國大陸均是由政府全資成立國家投資公司,其制定公司治理架構及運作的經驗,可供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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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想靠主權基金為國庫賺財富?央行:挪威主權基金曾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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