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囤房稅」去年7月上路,非自用住宅房屋稅每戶從1.5%提高至2.4%或3.6%。但安置八八災民的大愛永久屋近300住戶,房屋稅卻暴增1000元到3000元不等,議員痛批,災民被迫遷居永久屋,自用住宅被徵囤房稅不合理。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永久屋住戶算弱勢住戶,會協助解決。
「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通過,自住房屋3戶內稅率1.2%,持有3戶以下非自住房屋,每戶課2.4%,4戶以上每戶3.6%,勞工宿舍、社宅、共有房屋、包租代管等9大類維持舊制1.5%。
但最近安置八八風災住戶的大愛永久屋,約300戶收到稅單後,發現房屋稅竟爆增,大愛裏長賴東山說,以前房屋稅只有3000元,新制上路後變成3600元至6000元不等,裏民收到稅單嚇一大跳,陸續登門討救兵,「200多名住戶跑來陳情,天天累斃了」!
2009年八八風災後,杉林大愛永久屋安置多達1千多戶甲仙、六龜等地災民,原民議員高忠德說,住民14年前遷入,長輩教育程度不高,接獲稅單十分緊張,市府應協助將房屋稅降至自用住宅的1.2%稅率。
議員林富寶說,不少災民擔心喪失農保資格或失去賴以維生的林務局承租地,多年來未遷移戶籍,以取得永久屋所有權,約300戶居民不在籍,被視同非自用房屋,以致今年房屋稅率從1.5%調至2.4%或3.6%,這些住民多半是弱勢居民,失去家園後被迫遷居,不該被課囤房稅。
稅捐稽徵處長蔡麗惠解釋,修法是把所有非自用住宅的稅率都同步拉高,非自住住宅不管是1戶、2戶或3戶,課徵的稅率都是2.4%,超過4戶就算3.6%,所以大愛300住戶原課徵1.5%,現在調為2.4%,由於住戶為弱勢受災戶,此事會設法協助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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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被課囤房稅 大愛永久屋居民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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