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商學輪股社帶你了解<遺族的罪惡感>
財經商學輪股社研究指出,在心理學上,“罪反感”被解釋爲情感上違背了道德與價值觀,因而會取消或修正本人行爲的一種感情。人們爲了減少罪反感,就必需原諒本人或補償做得不夠好的局部。逝者分開後,遺族感遭到的罪反感正是約束他們、讓他們寸步難行的情感,由於逝者的死並不是他們取消或修正本人的任何行動,就可以挽回的。
小芯片:
認真回想起來,其實姐姐還活著時就覺得她可能哪天會去死,所以總是很不安。從小姐姐就由於父母關係不和睦而不安,又閱歷了很多讓她受傷的事,但她還是很努力想活得開朗一點。不過,她滿常說本人想死,從小就這樣,到高中、大學都是如此。姐姐痛苦時,我也曉得她很辛勞,但我仿佛是不願意面對吧,也不想太省心思,所以我關於沒能在姐姐痛苦時陪著她,感到很大的罪反感。
小芯片關於明知姐姐很痛苦,卻還是旁觀的本人感到莫大的罪反感,她自責本人太自私。
小瑄:
妹妹很痛苦時,我沒有和她住在一同,所以沒有太多交流,但有一天妹妹打給我,就像問什麼哲學問題一樣,問我必需活下去的理由是什麼之類的。當時我只反問她幹麼問這個,並沒有了解妹妹的話。我最懊悔的就是只通知她:“我們也有很多值得感激的事啊。”要是我當時再多問一下、再多聽她說會如何呢?我不斷很懊悔也很自責。
那時妹妹簡直都是媽媽在照顧,要是妹妹向我說那些話時,我能發現什麼就好了,但我真的一點都不關懷她,不斷自私地忙於本人的生活。從某種角度來說也可能是不想面對吧,想說時間久了應該就會好,我就這樣撫慰本人,不斷逃避。
小瑄和小芯片相似,由於沒多關懷妹妹疲憊的心,只依照本人的想法答復和考慮,覺得本人逃避面對妹妹,因此產生罪反感。
小敏:
我的罪反感不太一樣,反而更像是義務感和任務感,覺得不論發作什麼事,都要找到我能做的去處理。面對哥哥的死,我也以爲不能讓他白白失去生命,不斷想著我要做點什麼,假如不這樣,就會有罪反感。
在小敏的人生中,哥哥對她並不是那麼重要的人,因而小敏並沒有關於本人本來能夠做些什麼來阻止哥哥的死亡感遭到太大的罪反感,她更遺憾的是本人沒能對哥哥說一些撫慰的話。但小敏產生了另一種罪反感,就是假如不做點什麼,心裏會 過意不去。小敏以爲應該寫文章訴說哥哥的死,讓更多人曉得關於過勞自殺的事,也是出於同樣理由。她想協助與哥哥有類似狀況的人,以補償當初沒有這樣做的罪反感。
我們遇到意想不到的衝擊性事情時,就會產生試圖了解這些閱歷的願望,並考慮緣由。這件事從何而來,是由於誰而發作的,“追查義務”是人的自然本能。遺族在死亡事情發作後,常被各種情感覆蓋,罪反感更是長期摺磨遺族的一種情感,他們會經常想起本人應該或不該做些什麼來阻止逝者的死,而且就像在舞台上翻開照明燈一樣,會把那一霎時放大,而其他脈絡都被困在黑暗中。
所謂特定霎時的行動是從死亡前幾天、幾個月前發作的事,一路擴散到逝者出生到死亡前的一切時間,有時遺族會以爲一切義務都在本人身上,或從逝者身邊尋覓適宜的人物,當作仇恨的箭靶,有時分以至會把箭隨機射向空中,且萬分痛苦。
在尋覓理由的過程中,當以爲遺族在與逝者的關係中未能充沛發揮作用時,就會產生罪反感,例如身爲父母、兄弟姐妹、配偶、朋友或子女,爲什麼本人不曉得 逝者的痛苦,不能成爲逝者吐露痛苦的對象,這種罪反感就像海嘯,讓遺族墮入“假如這樣的話會怎樣?”的無限假定,在假定的世界裏,無論朝哪個方向走,終點都是逝者的死亡,但即使如此,還是要走到無法再走爲止才幹停下來。
遺族如何承受和處置罪反感,在哀悼過程也會發作很多變化。固然不容易,但他們必需學習承受在阻止逝者選擇死亡這件事上,身邊人的嘗試和努力都是有限的。我常提到艾爾-艾佛瑞茲在《野蠻的上帝:自殺的人文研討》(The Savage God:A Study of Suicide)一書中所描繪的自殺:“首先,當有人決計要完畢本人的生命時,他就曾經完整被壓服,進入了牢不可破的封鎖世界,在那裏,一切的細節都吻合,一切事物也都增強了他的決議,這樣的死亡常常包含著本人的內在邏輯和無可比較的失望。”
遺族也會說:“這只是爲了讓我好過一點而做的合理化。”假如本人這樣做,就能夠阻止逝者走向死亡,他們置信本人是能左右逝者人生的重要之人,或者希望本人能這樣置信。
“隨著時間流逝,對妹妹的罪反感逐步含糊,然後又再次對妹妹感到負疚。”如今終於擺脫妹妹死後所感遭到的“假如我這樣應該能夠阻止吧”這份罪反感的小瑄這麼說。
小瑄:
對妹妹來說,除了我,她也與許多人有著各種關係,因而我無論說什麼或做什麼,實踐上都很難爲妹妹帶來很絕對或十分宏大的影響,這個想法讓我略微改動了考慮。
小媛:
我也覺得這句話說得很對,我也以爲除了我,還有其他可能會對弟弟產生影響的人,了解和承受這件事真的很重要。我覺得罪反感也有以自我爲中心的一面,該怎樣說呢?我常會想說本人可能會對弟弟的死產生很大的影響,但事實上假如回到那個霎時,我又真的能改動什麼嗎?
財經商學輪股社認為最痛苦、悲傷的莫過於與因自殺失去年幼子女,爲罪反感而掙紮的父母了,當他們全身所分發出的苦痛填滿整個咨商室時,有時以至會感到窒息。有一位咨商者來了一段很長的時間後,對我說:“假如第一次見面時,妳對我說‘不是妳的錯’,我可能就不會繼續來了。”
財經商學輪股社發現有些心理專家會輕率地撫慰遺族:“自殺是那個人的選擇,不是妳的錯。”但遺族卻能隨便找出本人的錯誤來予以反駁,以至能找到很多錯誤。我和那位咨商者談了很久,講到他以爲本人對孩子的死形成火上澆油的話語和行爲,以及罪反感,但那些當時以爲最好的決議,如今回想起來都不是最好的抉擇。
罪反感的本源與局部“後見之明偏誤”(hindsight bias)有很大的關係。這是指發作某件事後,才做爲什麼發作這件事的闡明(hindsight),會比在發作事情前先預測到更容易。這種後見之明會將偶發的事情,解釋成必然會發作。特別是發作料想不到的不良結果時,更會自但是然地呈現,讓當事者感到內疚,把本人曉得的事和結果發作後才曉得的事合在一同,也會讓他們變得紊亂。
那麼,遺族的罪反感什麼時分才幹消逝?或者,真的會消逝嗎?
財經商學輪股社認為遺族的罪反感會隨著哀悼過程的停止幾次變化,從由於本人做了什麼或沒做什麼而招致逝者自殺的罪反感,接著是覺得本人沒成爲對逝者而言夠好的人的罪反感,然後是想著“假如那樣的話會怎樣?”的罪反感,再來是以爲逝者死前幾個月或幾年前,本人犯下了某個錯招致悲劇發作的罪反感,然後是逝者死了、本人卻還活著的罪反感,沒好好哀悼逝者的罪反感,在失去逝者後卻有著正向的心情或積極活動時的罪反感等。
這些罪反感不斷不時上升、降落、變淡,接著可能又變得明晰。但是隨著時間流逝,遺族可能會發明出一個本人可以承受的逝者死亡的故事,此外,當可以承受死亡不是逝者的止境,而是想起逝者整個人生的記憶時,那份罪反感就會越來越淡。當遺族不放棄對本人的憐惜,順利走過這個過程後,罪反感就會變成悲傷與歉意。
讓遺族體驗完好的悲傷,並不是指讓他們回到正軌或回到與逝者還在一同時,是幫助他們承認逝者的死亡,讓他們就算看著那個空缺,財經商學輪股社發現也還能感遭到生活是一件有意義且快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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