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加密貨幣在離婚案件中的分割受到更多的關注,在中國由於加密貨幣不受法律保護,因此以下這一案例更具典型性與特殊性。
以下爲投稿人的自述:
2021 年 6 月發現火幣账戶不能登錄,隨後發現銀行卡也被凍結,後來才知道是因爲老婆起訴離婚並申請了財產保全。她知道我炒幣在火幣裏有資產。應該是打聽好了火幣可以凍結,才突然起訴試圖瓜分財產的。我也很意外,因爲我沒想到火幣會這么配合司法程序,我的支付寶和微信都沒有被凍結(對方也申請了,但是騰訊和阿裏巴巴並沒有配合)。當時凍結的資產,價值約爲 10 個 BTC(當時 BTC 價格約 3w-4w 美金)期間我聯系火幣試圖申請解封账戶,但是火幣每次都是模板式的回復。沒辦法,只能想快點打完官司解決。
正常情況第一次起訴離婚在無過錯方的情況下是不應該判離婚的。但是一審結果讓我很意外,在沒有過錯方的情況下,法官主觀認爲我們感情已經破裂,並且五五劃分了財產,更讓我喫驚的是,我火幣的账戶中的虛擬貨幣,法官竟然按照火幣給出的預估價值直接判定爲人民幣,讓我交付對方一半。這些幣我目前還沒有賣,案件已經到了執行階段,我正在准備進行上訴。
問:具體的凍結方式是什么呢?
答:就是我收到火幣的郵件通知,無法登錄自己的账戶了,而且當時我還在跑網格交易,凍結之後它還在繼續運行,後面 9 月份發清退公告之後才把網格交易暫停。
問:有沒有嘗試和客服進行溝通解決?
答:我試圖嘗試溝通這種民事案件不應該凍結,但客服永遠都是郵件模板回答,讓我找法院執行局,找執行局就是繼續打這個官司。所以期間雖然火幣清退大陸用戶,但是我的账戶就那樣一直凍結着。
這起案件比較罕見的原因,是由於中國禁限相關金融機構爲非法的虛擬貨幣作價,同時也不承認其價格,社會中也不存在爲虛擬貨幣作價認定機構。本案中涉及的虛擬貨幣價值既非涉案價值評估法定機構所作,也非司法鑑定機構所作。
此前也有相關案件判決指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爲非法金融活動,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總的來說,目前國內關於離婚案件中加密資產分割的案例很少,因爲存在難以取證、難以估值、難以執行的問題。其中難以取證既包括難以證明配偶持有加密貨幣,也包括難以證明加密貨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目前加密貨幣的法定地位在中國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在很多民事訴訟中比較難以受到法律保護。此案的判決相對罕見。
來源:
https://www.kwm.com/cn/zh/insights/latest-thinking/digital-currency-a-new-dispute-on-divorce-dispute-litigation-property-division.html
但國外類似的案件就相對豐富,如 2013 年,舊金山一男子 Francis 在和妻子離婚時未披露其比特幣投資,經過三年的離婚訴訟,舊金山法院裁定 Francis 因未能正確披露加密貨幣投資,應受到懲罰,需將比特幣中超過 600 萬美元分給他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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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英國一些律師事務所也處理過以加密資產爲主要資產的離婚案件, 涉及比特幣、萊特幣、瑞波幣和以太坊等。在離婚時,律師會要求雙方將加密資產填寫至一份名爲 Form E 的文件上,還會通過分析其銀行账單、納稅記錄等方式判斷是否有未披露行爲。如果無法在訴訟中找到加密資產,但有證據表明存在加密市場活動,則法院有權得出不利推論,即資產確實存在。
來源:
https://www.fladgate.com/insights/dealing-with-crypto-assets-in-divorce-how-to-navigate-the-digital-revolution
在大多數西方國家(包括加拿大、美國大部分地區和歐洲),加密貨幣被視爲社區或家庭財產。即使配偶以自己的名義持有資產,加密貨幣仍然需要分割。美國的一些州(如賓夕法尼亞州和愛達荷州)實行公平分配。法院根據公平原則並通過分析各種因素來劃分婚姻財產和債務。
來源:
https://www.investing.com/news/cryptocurrency-news/crypto-and-nft-division-in-divorce-settlements-how-difficult-is-it-to-track-crypto-profits-2640823
吳說作者 | Wade
文章來源:比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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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離婚時加密貨幣是否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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