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周一援引內部消息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正在審查幣安(Binance)的 BNB 代幣是否屬於未經注冊的證券發行。幣安於 2017 年 7 月進行了首次代幣發行 (ICO),該交易所共籌集了 1500 萬美元。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調查該公司及其 BNB 代幣的起源,BNB現在是世界第五大代幣。對幣安來說,這可能是一個令人不安的事態發展,因爲它在華盛頓面臨多項調查。SEC已經對ICO採取了數十項執法行動,其中涉及發行虛擬代幣來籌集資金。
幣安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不宜就我們與監管機構正在進行的對話發表評論。”該公司補充說,它正在與當局合作,“我們將繼續滿足監管機構設定的所有要求。”
如果投資者購买虛擬貨幣來爲公司或項目提供資金,並打算從這些努力中獲利,則該虛擬貨幣可能屬於 SEC 的管轄範圍。該決定基於 1946 年美國最高法院對投資合同的一項裁決。
幣安經營着世界上最大的交易所,該公司表示,它不是在任何一個國家注冊的,但在全球各地都有分支機構。彭博社此前曾報道稱,幣安面臨司法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和美國國稅局的調查。
募集資金
在 BNB 於 2017 年推出之前,幣安在一份白皮書中闡述了其計劃。該文件稱,其發行量將限制在 2 億枚,其中一半的代幣通過 ICO 出售,ICO在世界各地的多個平台上進行。另外 8000 萬將留給幣安的創始團隊,其中包括億萬富翁首席執行官趙長鵬。
在彭博社審查的白皮書中,幣安表示,ICO 籌集的資金中有多達 85% 將用於建立和營銷幣安的全球交易所。它沒有提到對誰可以參與的限制。
爲了吸引投資者使用 BNB,幣安爲使用代幣支付的交易者提供了較低的費用。它還以該貨幣向許多承包商付款,其中一名美國居民表示,他說他在 ICO 期間購买了 BNB——這一細節可能是 SEC 在任何情況下主張管轄權的關鍵。
SEC 的執法調查可能不會導致監管機構起訴公司或個人。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涉及 BNB 的調查可能還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得出任何結論。
其中一位知情人士表示,除了 BNB,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還在調查幣安內部人員可能存在的交易濫用行爲,以及 2019 年成立的美國子公司 Binance.US 是否適當地從其全球同行中分離出來。
Binance.US
另一位消息人士表示,SEC還在關注由幣安首席執行官趙長鵬擁有或部分擁有的做市商公司,監管機構希望了解趙長鵬對 Binance.US 的所有權以及 Binance.US 是否开展了經紀自營商活動,SEC 的重點之一是 Binance.US 是否完全獨立於幣安全球交易所,以及員工是否可能參與內幕交易。
幣安強調,Binance.com 和 Binance.US “是獨立的實體”,前者只面向非美國用戶。該公司表示,“Binance.US 是一個專注於美國的獨立交易平台,通過提供符合美國聯邦和州法規的產品和服務爲美國用戶提供服務”。
Binance.US 在另一份聲明中表示,它“致力於維護最高的合規標准”。
在新冠疫情期間,加密貨幣迅速崛起,BNB 的價值飆升。該代幣目前價格約 300 美元,市值約爲 485 億美元。它也是幣安不斷擴展的加密生態系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該生態系統現在包括從數字錢包到其區塊鏈。
BNB
最近,作爲其區塊鏈更廣泛品牌重塑的一部分,幣安將 BNB 的全名從 Binance Coin 更改爲 Build and Build。該公司表示,之所以做出這些改變,是基於用戶的反饋,即“需要進一步鞏固鏈的去中心化性質,並加強社區對鏈的治理。”
該公司還放棄了 ICO 白皮書中規定的計劃,即每季度將交易所利潤的 20% 用於回購 BNB。趙長鵬在 2020 年的一篇博客文章中表示,做出這一改變是對法律建議的回應,“在某些地區可能被誤解爲證券”。
如果認定BNB是一種證券,幣安可能會陷入與Ripple Labs Inc.類似的境地。在監管機構於 2020 年 12 月起訴該公司及其兩名高管涉嫌在銷售一種名爲XRP的加密代幣時違反規定後,Ripple與 SEC 陷入了一場激烈的法庭鬥爭。Ripple 認爲,代幣是虛擬貨幣的交換媒介,而不是證券,SEC的法律理論存在缺陷。
自 2021 年 4 月上任以來,SEC 主席 Gary Gensler 表示,幾乎所有 ICO 都是證券,應受其機構監管。
作者:Amy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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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彭博社:美 SEC 正在對幣安的 BNB 代幣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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