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Crypto交易所FTX的失敗和其他Crypto的崩潰,投資者遭受了數十億美元的損失,因此如何監管Crypto是新一屆國會必須解決的熱門話題。
它需要考慮的競爭提議包括完全禁止Crypto,給予它們政府支持,用監管官僚主義扼殺它們,讓它們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失敗或成功。
一些人強烈要求幹脆禁止Crypto。
這是中國在2021年採取的做法,當時它禁止了所有私人Crypto交易,並強制使用官方的“數字人民幣”來進一步監管Crypto。中國的做法反映了這樣一種信念,即貨幣必須是國家壟斷的,官方貨幣必須沒有私人競爭者。
FTX之後,一些評論人士提出了美國是否應該禁止Crypto的問題。雖然禁止Crypto可能是一些國家的典型反應,但我們認爲這並不適合美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Gary Gensler主張的第二種方法是,讓SEC主要利用其現有的監管證券的權力來接管Crypto監管。
Gensler認爲,絕大多數Crypto通證都是已經在SEC管轄範圍內的證券。當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未能阻止FTX崩潰或任何其他Crypto崩潰。
這種方法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它要求SEC首先斷言某種特定形式的Crypto是一種證券,然後再就此問題提起訴訟,這是一個緩慢、昂貴且低效的過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前主席承認,比特幣是市值最大的原型Crypto,但它不是一種證券,許多Crypto的結構與比特幣類似。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提議,它應該是主要的Crypto監管機構。
這是《數字商品消費者保護法》的要求,據報道,該法案是由FTX前首席執行官SBF和Crypto行業的其他成員推動的。
據說,Crypto行業認爲CFTC是一個不像SEC那么嚴格的監管機構。其中一項提議是,每個Crypto公司可以選擇SEC或CFTC作爲監管機構。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一些美國高級金融監管機構提出了一種以銀行爲基礎的監管方法。
這將適用於穩定幣,穩定幣是一種由美元(或其他政府貨幣)支持或按票面兌換的Crypto,旨在保持相對於美元的穩定價值。
這種由財政部和總統金融市場工作組提出的方法,將要求穩定幣發行者被特許爲受監管的FDIC保險銀行。
這種方法的基本原理是,穩定幣發行人在功能上吸收存款,從定義上講,這是一種銀行功能。
作爲銀行的監管是最具侵入性的金融監管形式,會帶來非常高的合規成本。
對於許多Crypto發行者的商業模式來說,這個 在功能上可能相當於禁止Crypto。
更重要的是,關於FTX和其他Crypto的失敗,唯一能說的是,它們沒有損害更廣泛的金融體系,也沒有導致納稅人紓困。
要求Crypto發行者獲得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保險,將他們納入聯邦安全網,並使納稅人承擔未來的損失。 在我們看來,創造納稅人的支持是完全錯誤的方向。
在參議員Pat Toomey提出的一項法案中,第五種方法將授權貨幣監理署爲穩定幣發行人頒發一種新型許可證,這可能比全面的銀行執照更輕松,而且不需要FDIC保險。
發行人將接受審查,並被要求披露其資產和贖回政策。 最重要的是,他們將被要求每季度提供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證明”。
此外,我們認爲披露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至關重要。目前,大多數Crypto都不需要進行任何形式的會計披露。
但是,任何人都不應該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資金處於極端風險的情況下,將資金投資於一個不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實體。
如果Crypto的聯邦監管體系要出現,財務報表要求是必不可少的。
第六,也就是最後一項建議,有人提議根本不對Crypto進行特別監管。
相反,它應該被視爲一個“雷區”,適當地警告投資者面臨危險,並完全自擔風險投資。
投資者可以依靠一般商法和現有反欺詐和刑法的保護,但如果Crypto風險投資崩潰,它們就會崩潰,其債務將以破產方式重組,損失由投資者和債權人承擔,而不是納稅人。
由於Crypto起源於自由主義者對貨幣壟斷的反抗,這種方法與它的創始思想是一致的。如果人們想拿他們的錢去冒險,他們應該被允許這樣做。
但是,他們必須能夠理解自己在做什么。各方都應該清楚地明白,當他們持有或投機Crypto時,老大哥並沒有保護他們。
我們認爲,第六種方法在理念上更優越,但它需要與所需的完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以及有關風險和資產和贖回政策等重要事項的披露相結合。
這樣的結合是Crypto監管最有希望的前進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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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盤點六項Crypto監管建議,Crypto監管的正確方向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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