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Web3領域內的代幣種類已經達到上萬種,而各種Web3項目中的獎勵代幣更是不計其數。像比特幣、以太坊這種代幣已經具有較高的認可度,還有一些小衆代幣需要擴大影響力。
因此,這些代幣的發行人設立了推廣計劃。如果有人成功推廣了自己的代幣,則給予一定的獎勵。有些人出於取得獎勵的目的參與這種推廣計劃,但殊不知,這種推廣計劃存在較大的風險。
今天,沙律就談談這些風險。
一、非法吸收公衆存款
一些虛擬貨幣在發行的初期,需要投資者認購代幣。如果代幣發行人想在短時間內收到一筆數量可觀的認購款,那么就需要开展宣傳。一般來說,這類宣傳會稱該代幣具有良好的投資前景。如果這個宣傳的範圍被擴大,面向了不特定社會公衆,將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而作爲參與推廣返傭計劃的人,其推廣行爲不止是對代幣發行起到了幫助,更是一種直接的宣傳行爲。一旦發行方被認定爲非吸,那么返傭計劃的參與者同樣也會被認定爲非吸。
二、傳銷
新發代幣的價值在短時間內不會得到廣泛的認可,如果以推廣返傭的模式進行宣傳,很有可能涉嫌傳銷。
具體來說,如果代幣發行方的推廣網絡人數達到30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這個推廣網絡就可能會被認定爲傳銷組織。一旦代幣的發行方的推廣網絡被認定爲傳銷組織,無論返傭計劃的參與者是否屬於組織領導者,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普通參與者會被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與的,會被處沒收加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組織策劃者會被處沒收加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介紹、誘騙等行爲和組織策劃行爲構成犯罪,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涉詐
一些代幣發行方其實根本就沒有發幣的目的,純粹是以代幣發行爲名,騙取投資人的錢財。這些代幣發行方無疑是涉嫌詐騙的。
對於這種項目返傭計劃參與者來說,由於對代幣的推廣起到了作用,客觀上擴大了詐騙被害人的範圍,極有可能被認定爲詐騙團夥的幫助犯而被定詐騙罪,而代幣的發行是通過信息網絡實現的,也有可能被認定爲幫信罪。
四、傭金糾紛
即使代幣發行的項目是幹淨的,不涉及任何的違法犯罪行爲,代幣發行方與返傭計劃參與者之間,也可能因爲傭金或是其他權益而發生糾紛。
從實踐中來看,涉及到代幣發行的Web3項目普遍存在一定的風險。這些項目在推進的過程中變數很大,發行方很有可能在項目的中途面臨各種困難,從而不得不削減參與者的傭金或其他權益。由於代幣發行在境內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這些項目的組織者無一例外地位於境外。一旦發行方與參與者就傭金等權益產生糾紛,參與者若想維權,必然會面臨較高的跨境維權成本。
五、寫在最後
在深入探討了虛擬貨幣推廣返傭所涉及的多重風險之後,我們希望各位能夠更加審慎地對待這一領域。代幣發行雖然充滿機遇,但同樣伴隨着不可忽視的風險。
我們建議每一位有意參與虛擬貨幣推廣的個體:
首先要對所推廣的項目進行全面而深入的了解,確保其合法性和透明度。
同時,也應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明確自身行爲的法律邊界,避免無意中觸犯法律。
此外,合理評估潛在的風險和收益,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策略,以確保自身遠離這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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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虛擬貨幣推廣返傭有哪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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