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會議今天通過「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過去公園內抽菸要由衛生局裁罰,公園內亂丟垃圾又要由環保局處理程序繁瑣,新法讓事權統一由農業局主責,解決新北公園主管單位多頭馬車問題,法令明定公園吸菸比照菸害防制法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另公園也不可曬衣、種花、野炊,或盈利行為。
新北市景觀處指出,為更有效管理本市公園,並有明確管理維護規範,以達事權統一,擬定自治條例期望提供民眾多元化服務及高品質休閒遊憩活動環境。
景觀處說,新北市幅員廣闊,公園管理單位分散於各局處,為求事權統一,明定主管機關及管理機關權限,農業局及管理機關得將管理權限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區公所辦理。
景觀處也說,過去機車或車輛違停恐有民眾公園休憩安全疑慮,因無法源依據導致無法裁罰,而自治條例明訂公園禁止事項,包含禁止未經許可駕駛或停放車輛,除依規定處罰1200至6000元,並得移置車輛至特定地點予以保管。
民眾最關心的公園吸菸問題,自治條例草案訂有禁止於禁菸區吸菸,公園內吸菸可由農業局依菸害防制法裁罰,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如於公園範圍外吸菸則由新北市衛生局裁罰。
另公園內禁止隨地便溺、吐痰,或其他不檢行為,未經許可不可種植果、菜、花、木,也不能未經許可營火、野炊、夜宿、放煙火,還有不能餵食無飼主管領的動物等等。全案將送議會審議後,送行政院發布。
議員陳世軒表示,公園吸煙問題困擾不少民眾,過去執法困難重重,自治條例訂定後,能有更明確的取締與裁罰規定,公所人員可以受委託執行取締,但公所人力是否足夠,市府應提出更好的配套措施。
陳世軒也說,天氣極端變化,北市有針對公園遮陽物的相關規定,新北自治條例也應該列入,才能讓未來相關施工單位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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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北訂定公園自治條例事權統一農業局主責 公園吸菸最高罰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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