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選前拋出讓文化城市成為台北標誌,要建置10億元「文創產業投資基金」來扶持文創產業。議員卻質疑政見跳票,北市相關自治條例沒一項可運用在投資上。文化局回應,將採市府先補助、文化內容策進院後投資「先補後投」的合作模式。
選前蔣萬安提出「文創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標的包含藝文展演、文化科技、永續設計、影視、音樂等領域,引導民間資金擴大投資。文化局去年啟動評估,資金由北市府每年投入1億元,包含文化設施發展基金8千萬元、產業發展基金2千萬元,逐年累積至10億元。
民進黨議員林延鳳說,她找了文化設施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產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均無可運用在投資的規範,反而都是補助或支出。蔣萬安要為政見負責,做不到就跟中央合作把餅做大。
文化局長蔡詩萍指出兩大困難處,一是基金來源,在創投市場上,10億元是非常少的金額,北市府也不可能如中央文策院有上百億元,其次是政府投資,會牽扯複雜的股權、分潤問題。
北市府與文策院合作,10月15日已簽合作意向書。蔡詩萍說,文化局與產發局出資先獎勵與補助台北的文創、藝文、新創團體,文策院再從中挑選潛力專案來投資,目前已有數案將審議。
文化局表示,協同文策院的投資政策,引進民間資源投入北市文創產業,目前文創產業投資基金有1億元資金,預計明年啟動補助。
台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教授林詠能表示,「先補後投」是育成階段的分工,北市府扮演0到1的「育」角色,讓創業者概念變成可行,文策院則是1至100的「成」投、融資策略,能促進民間發展意願;之後建議政府補足學界畢業生與產業界的接合,未來人才進入業界可滿足產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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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市文創基金跳票? 擬明年啟動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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