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各街道的廣告招牌雜亂,工務局過去曾補助不少道路整合招牌,但近10年已無任何補助案,許多招牌顏色、尺寸不一,市府近3年來僅開罰7案,累積罰緩28萬,議員批開罰率太低,應仿照日本京都做法,由市府擇定觀光區或商圈做示範區,將廣告招牌統一化,另外應比照北北桃管制街道鐵窗,打照整齊城市形象。
高雄市街道的廣告招牌雜亂、顏色尺寸不一,市議員許採蓁建議,日本京都在2007年制定《屋外廣告物條例》,當地所有招牌,顏色、大小、高度都有嚴格規範,例如配合當地古都形象,招牌需避免用亮麗對比色,而改用茶色、乳百色等低彩度顏色,業者若改建招牌也能申請最高50萬元日幣補助,違規則得自費拆除看板並加付罰款;高雄應由市府擇定區域,規範招牌設計內容和用色,並積極查緝陽台違建鐵窗。
「高雄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廣告物不得阻塞緊急進出口和遮擋道路標誌等,也限制招牌大小、高度、突出牆面程度等,未規範其色彩、內容;工務局針對危害公共安全、妨礙交通的招牌,2022年開罰4案、2023開罰3案,今年未開罰,累積罰緩28萬,許採蓁認為高雄近3年新增92個廣告招牌數,開罰率7.6%太低。
工務局過去曾補助新樂街、河北河南路、三鳳中街、四維路、興中路、大連街等商家更新招牌,但近10年已無編預算補助,商家缺乏誘因,不願自主提更新招牌計畫;記者實際走訪發現,新樂街招牌已嚴重褪色、破敗不堪,其餘路段雖有統一尺寸,但顏色、內容仍雜亂無章。
鹽埕街的店家表示,不同屬性的商家選擇的招牌樣式、大小不同,統一格式有難度,除非沿街產業類別單一,招牌需求大致略同,否則民眾意願不高,政府推行恐遇阻攔;也有店家表示,若只是補助金額,非強制更換或全額補貼,意願也不高。
此外,「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已明定2006年起所有建築陽台均不得安裝門窗,包括傳統鐵窗、鋁窗、落地窗門、電動百葉窗和鐵捲門等,全屬違建,經發現將拆除,新北和桃園也已跟進,但高市並未對鐵窗有相關修法管制。
工務局長楊欽富表示,目前高雄市府已有規範廣告招牌尺寸,色彩部分則無,市府後續會朝用色和燈光部分研議修正條例;目前雙北和桃園並未對鐵窗做強制執行拆除,許多人傳統觀念上都想在陽台加設窗戶,市府也會研究鼓勵機制,避免民眾加設鐵窗或拆除既有鐵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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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雄街道廣告招牌雜亂 議員籲「京都做法」畫設示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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