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鐵問我既然質押可以無限續借比較有優勢,那信貸是不是可以比照辦理?綁約過後就轉增貸,讓自己的負債維持在一個水位,這樣是不是也符合「欠錢不還」的操作模式?因為我就一直欠錢這樣,而且不止一個問我這個問題。
我想了一下感覺這個邏輯怪怪的 ...
「欠錢不還」、「無限續借」的觀念是基於你不用還本金為前提,質押不用還本但信貸要還本,如果你信貸也無限轉增貸,等於你這輩子永遠沒辦法把這筆信貸清償,一輩子都在繳本利和!拜託不要幹這種事。
每個月繳本利和代表你必需卡一筆資金在那邊,對你的現金流是很不利的一件事,信貸一簽通常七年,了不起讓你轉增貸一兩次,在十年內就可以清償完畢的東西,沒必要拖到十年以上。
那你可能會問那轉增貸的用意是什麼?用意就是讓你壓低利率、在本金不夠時持續累積本金、跟銀行有往來紀錄,不是像老鐵說的用信貸的方式達到「欠錢不還」的目的,因為你還是要還本利和,並不是「欠錢不還」。
信貸是門檻跟風險相對較低的槓桿方式,主要目的是讓你在本金相對低水位時可以衝高本金,一旦你本金拉起來之後,信貸就可以慢慢捨棄了。
本金衝高後還有質押或是槓桿ETF等方式可以讓你槓桿,當然你有房的話還有房貸可以用,我認為這些都是比信貸更強的槓桿。
以我自己舉例,目前信貸餘額剩下15萬,剩下大約2年可以繳完,要是我又去轉增貸衝到50萬,首先是我的負債比會超過30%,風險增加不少。
再來是本來快繳完的本利和又要重新跑7年,效益真的沒有比較高,要多拿35萬的話用質押即可,現階段的我沒必要用信貸增加自己的操作難度。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我現在都處於領最低薪的半退休狀態了,我才不想再持續繳本利和,2年過後我拿到當初用信貸買進的所有股票、期間領到的所有股息,對我來說跑完這筆信貸合約才是最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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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信貸能比照質押「無限續借、欠錢不還」操作模式? 存股哥:別幹這種事!要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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