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公有路邊停車格有超商、金融電信代收與行動支付等繳費方式,其中超商代收1張繳費單,市府要付4.3元代收費,比雙北高,民進黨議員劉仁照要求交通局應設法壓低費用,減少預算開支;交通局長張新福表示,將研議策略,改變民眾繳費習慣。
桃園市停車場基金針對路邊停車繳費單編有3574萬餘元代收費,比去年3378萬元多一些,交通局解釋是路邊停車格與開單數量都增加,所以代收費也跟著增加;交通局指出,現行繳費方式多元,但民眾到超商繳費仍佔多數,約55%,使用金融電信代收約21.2%,行動支付則有23.8%。另外,雖然支出代收費增加,但民眾停車所帶進的收入也會因為開單增加。
不過,劉仁照發現桃園支付超商的代收費單價比台北高,桃園一張停車單要4.3元,台北卻不到4元。劉仁照表示,這個問題存在已久,也曾被審計處檢討,交通局應設法跟超商業者溝通,否則對桃園不公平。
張新福解釋,超商決定各地停車繳費單代收費高低,主要取決於當地單據數量,桃園停車格約2萬多個,台北則有4萬多個,以量制價,所以台北能把單價壓在4元以下。桃園雖然每年能開出1千2百多萬張繳費單,但還是沒辦法跟台北比,為了減少代收費的開支,有研擬策略,目前往推廣行動支付方向努力。
關於桃園路邊停車的代收費,超商每筆收4.3元,金融電信業者代收每筆3.3元,行動支付每筆0.5元。交通局為降低代收費支應成本,今年10月開始推廣智慧車柱搭配行動支付,未來也會研擬行動支付的優惠方案,改變民眾繳費習慣,減少市府路邊停車代收支應經費,也讓民眾能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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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超商代收停車費1張抽4.3元 桃園擬優惠改變民眾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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