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和平新生天橋即將拆除,反對拆除方在11月依文化景觀、紀念建築提報文資,文化局今天表示,會勘視察後,6位文資委員皆認為天橋不具文資價值。此外,有關公有建築50年的文資評估,知情人士也說,同樣需要由文資委員評估判斷。
文化局表示,反對方的民團分別以「文化景觀」及「紀念建築」申請保存新生和平新生天橋,當中,「文化景觀」呈現人類與自然環境互動的定著地景,能夠反映出土地永續利用的特殊技術、特定模式,或能實質呈現特定產業生活與周邊環境關係。
「紀念建築」則是要符合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的人物相關,且其重要貢獻與建造物及附屬設施具高度關聯者,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應予保存。
不過,文化局表示,6位文資委員分別依照上述條件審查,皆認為不符合文資法及相關法規所列的指定登錄基準,此外,文資委員也依照相關法規及自身專業,評估天橋的文化資產價值潛力,評估不具潛力,不予列冊追蹤。
知情人士表示,和平新生天橋42年,其實任何要登錄紀念建築、歷史建築、古蹟都沒有年限的限制,雖然法規有一條提及,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與建完工超過50年者,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資產值評估,但同樣要由文資委員去審訂是否符合資格才能准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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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申請二項皆不符 和平新生天橋6位委員認定非文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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