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院長、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廖俊智昨(11)在立院答詢時表態,台灣不能放棄任何減碳的機會,核電也不能排除,地熱、去碳燃氫技術應持續發展,台灣沒有放棄任何乾淨能源的本錢。對此,台灣環保聯盟今聲明「廖院長的言論我們難以苟同,並深感遺憾」,更指廖是公職人員,應遵守國家政策與法令,卻公然主張不應排除核電,實在違法失職。
台灣環保聯盟表示,公職人員不應公然發表違法的擁核言論,我國環境基本法第26條規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第3項第2款也規定要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中研院的院長是公職人員,理應遵守國家法令和政策,但廖院長竟公然作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發言,主張不應排除核電,實在違法失職。
台灣環保聯盟重申,真正事實是台灣沒有發展核電的本錢。台灣是地狹人稠的海島,且地震、颱風頻仍,核電災變風險高,萬一產生重大災變,可能讓台灣滅亡。此外,萬年毒物核廢料至今找不到處置場所。發展核電,縱然能安全地沒有意外產生,也會留下更多的毒物讓後代子孫去承受,這是違反世代正義、違背永續發展的行為。所以台灣沒有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
台灣環保聯盟強調,不應以減碳為由破壞台灣非核共識。台灣社會經過數十年的論辯,逐步達成共識,才會將非核家園目標寫入上述法律。台灣碳排僅佔全球的0.57%,為了減少這麼少的碳排,值得犧牲非核家園社會共識與台灣安全嗎?而全球減碳的能源政策共識是加強節約能源和發展再生能源,不是核電,根據國際能源總署推估,2050年全球發電量,再生能源佔88%,核電只佔8%。
台灣環保聯盟還說,發展核電並不會帶來低的電價,根據國際能源總署數據,目前歐盟核電的發電成本高於太陽光電或風電2倍以上,預估在2050年時前者高於後二者4倍以上。聯盟期待政府官員展現落實非核家園的決心,莫再讓核電爭議遲滯能源轉型、因應氣候變遷應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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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駁廖俊智「不排除核電」說 台灣環保聯盟:難以苟同違法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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