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局4月推動「營業用共用臨停區」,提供貨車、計程車、復康巴士和長照車輛使用,至今已達106格位,交通局表示,未來持續推動,明年則目標增加130至150格,更期盼每個行政區都有10格車位,同時今天起落實執法,若非該四項車種臨停,將罰600到1200元並取締拖吊。
停管處企劃科長梁力元表示,4月首創的「共用臨停區」從起初規畫的18處、38格,到近期完成了106格設置,確實有效減少併排臨停的狀況,周遭裏民回饋道路變得順暢,設置後減少違停超過50%
為此,滾動調整措施,將地面繪製的「共用臨停區」增加「營業用」,並設計圖例式標誌牌,公告各營業車種停放時間,包含貨車為20分鐘、復康巴士、長照車及計程車為10分鐘為限。
車格部分,也由原先的6公尺增加到8公尺,盡可能方便復康巴士等不便的民眾上下車。同時,也在「台北好停」網站公布營業用共用臨停區的設置地點,民眾也能以此為標的,定位共享計程車等臨停區。
為了擔心有駕駛佔用車格,梁力元也說,即日起會進行執法,違停者會依法開罰600到1200元並取締拖吊,未來也會逐漸布建科技智慧車柱,目前先行在大道路108號、莊敬路205號實施。
梁力元說,由於繪製「營業用共用臨停區」仍有道路上的限制,像是符合路口10公尺內不會阻礙交通、距離消防栓3公尺等,因此目前仍以周遭有長照社福中心、超商送卸貨等設計,裏長只要提出申請也能到場會勘評估設計,預計未來能達到每個行政區平均有10格的目標。
試辦地點南港區鴻福裏舉例,原先該地超商前方繪製紅黃線,但多數民眾取貨、買東西而臨停,導致卸貨車輛只能停在轉角處,阻礙交通之外,居民出巷口也會遭貨車遮擋視線。裏長劉明康說,經過試辦調整過後,當地裏長劉明康說,道路安全提升,也恢復車道順暢。
交通局長謝銘鴻強調,雖然設置「營業用共用臨停區」會與車格、車種爭停車空間的議論,但是公用道路的路邊停車是要以公共服務為優先,未來也會持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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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市「營業用共用臨停區」上路...僅4種車可臨停 違者拖吊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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