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解除其職務,今日指派縣府參議曾龍陽代理鄉長辦理交接典禮。新埤鄉歷任鄉長何耀榮、林志成、潘和源接連出事,地方上議論紛紛。
潘和源前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新埤鄉長選舉,在助選物品上印製「全力搶救民進黨唯一提名」文字,遭對手檢舉涉嫌違反選罷法傳播不實罪。案件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判決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有期徒刑8月,潘和源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屏東縣政府收到判決書後,將潘和源依法解職,解職日從宣判日起生效。因其任期仍未過半,縣府火速指派縣府參議曾龍陽代理鄉長,今日由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並將在3個月內完成補選。
曾龍陽剛代理完長治鄉長一職,任內除了維持鄉務運作,也順利完成鄉長補選工作;沒想到才剛代理完長治鄉,接著馬上又要代理新埤鄉。這兩鄉歷任鄉長接連出事,為縣內之最,是政治上的難兄難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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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屏東新埤鄉長因案遭解職 縣府火速指派參議代理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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