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潮州鎮潮州夜市臨近住宅區,往來人群造成汙染及交通紊亂,屢遭民眾檢舉,攤商、居民怨聲載道,為協助夜市合法轉型,鎮公所去年向代表會提案通過「屏東縣潮州鎮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打造新潮州夜市,成為潮州首個合法夜市,足供墾丁大街轉型參考。
恆春鎮代會建請公所循此模式合法化,但恆春鎮公所因非路權主管機關,有心無力。縣議員盧玟欣、潘芳泉說,潮州夜市合法,關鍵路權是自己,墾丁大街夜市位於省道,路權機關是公路局,加上又在墾丁國家公園內,鎮公所使不上力,應由縣府出面突破路權關卡。
潮州夜市原本在中洲路上,雖然歷史悠久但因攤販長期佔用道路,非法營業,造成周邊環境、衛生、交通等亂象,鎮公所提案通過自治條例後,潮州夜市移置到愛國路後段,打造「新潮州夜市」,成為潮州首個合法夜市。
夜市每周一、周五下午4時至12時營業,有飲食、百貨、五金、遊樂、衣飾等攤位。依條例規定,夜市委由潮州鎮市集文化協會管理,每攤位周一繳200元、周五繳300元管理費及電費,協會僱員維持清潔等作業。
潮州新夜市推出後大受歡迎,成為潮州鄉親「踅街」最佳去處,不但攤商持續增加,還為公所創造收入充實鄉庫,公所也很大方,今年中推出1000張100元夜市券回饋消費者,馬上被索取一空。
潮州鎮市集文化協會理事長鍾龍玉說,新夜市合法加上生意好,攤商數愈來愈多,從一開始238個攤位,至今272個攤位全部滿載,還有120多個攤商在排隊。夜市熱鬧時一個晚上有3萬多人次,尤其周五晚上7到9點人潮最多。
據了解,知名的烤魷魚、香雞排、蚵仔煎攤位,1個晚上能收入3、4萬元,1個攤位要7、8個人才忙得過來。雖然生意好,但夜市不打算擴大,維持現有規模,因為攤位增加反而稀釋收入,讓生意更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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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潮州夜市合法轉型創造多贏 供墾丁大街轉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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