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每年約2000件食安檢舉案,但外勤稽查人力僅約30人,民代擔憂量能不足,呼籲設置「食品保安官」或另設「食安處」加強稽查。衛生局坦言缺口難解,明年將爭取預算增設9名稽查員額,今年7月起產品標示不清案件也不再發放檢舉獎金,盼減輕稽查人員負擔,專注重點業務。
近期寶林茶室案等食安事件頻傳,但各縣市稽查人力不足,桃園市食安稽查相關人力共94人,但外勤稽查人員僅29人。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曾直言,食安稽查人力不足,重大食安事件屢屢挑戰第一線執勤能力。
市府衛生局今至議會工作報告,議員楊朝偉、張碩芳表示,桃園市食安預算只佔全市預算0.04%,市長張善政曾承諾研議成立「食品藥物安全處」,至今無進度,建議市府應跟進台北市設置「食品保安官」,調度警察局、經發局、農業局、教育局等單位共同稽查。
議員黃敬平指出,桃園市2016年訂定「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法規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鼓勵民眾或餐廳內部員工檢舉重大案件,但發放檢舉獎金易生浮濫、輕率,行政機關需耗費更多行政成本調查,市府應慎重檢討。
議員謝美英則認為,市府應提高民眾檢舉誘因,才能因應長期稽查人力不足的問題,桃園發放檢舉獎金執行率僅1成,成效太低,且民眾平均要5至11個月才能領到獎金,或是等違規業者分期繳納罰鍰完才能發放,影響民眾檢舉意願。
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長薛惠文坦言,人力缺口難解,尤其2000多件陳情案,今年2482件陳情案件中,食品標示164件更佔6.6%,讓食安稽查人員疲於應付。
薛惠文表示,為避免浮濫檢舉、減輕稽查人員壓力,市府7月時已公告,檢舉「標示不清」案件,不再發給陳情民眾檢舉獎金,盼大幅降低類似案例;市府也會同時向中央爭取預算和員額,持續增補稽查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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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外勤僅約30人…食安稽查人力不足引質疑 桃園市:明年規畫再增編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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