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自辦市地重劃案爭議不斷,監察院今點名糾正台中市政府在台中黎明、辰億、弘富、大夫第等4件自辦市地重劃案,漠視地主提出異議,且審查監督機制亟待改善。市府回應,尊重高度私法自治、尊重司法判決。
這四案以黎明(單元二)自辦市地重劃案面積最大、最受矚目,該案總面積為186.53公頃,為台中最大自辦重劃區,地主2578人,2008年核定,2013年土地點交,逾9成地主領回土地。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李中認為,自辦市地重劃案,地政局站監督立場。自辦重劃案一定有地主異議,連法令都沒有規定地主要100%同意,監院今糾正,難道地主有異議,重劃就不能核准?恐生寒蟬效應。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俞融說,自辦重劃影響民眾財產權益甚鉅,但這4案市府僅依據地主、面積超過半數同意,作為核准的唯一考量,顯然過於草率,且中市府對重劃會估列費用負擔,長期以來疏於監督審核,根本虛應故事。她強調,她認同監委所提的糾正,市府應針對這些缺失立即著手改善,才能完整保障市民權益。
監察院表示,台中這4件自辦市地重劃案糾紛頻繁,民眾質疑台中市政府漠視重劃過程涉諸多疑義、法令不周全,造成地主權益受損。
監委施錦芳及高湧誠調查發現,台中市政府核定這4案,僅考量同意比,忽視不同意者的意見,缺乏公益性與必要性的審慎評估。重劃計畫書內容過於簡略,無法有效反映財務風險,半數地區費用負擔比率超過15%,較市府近年公辦市地重劃費用負擔比率約10%,顯不合理,也隱含重劃後平均地價可能被低估,長期以來疏於監督審核,亟待改善。
地政局說明,自辦市地重劃依司法見解具高度私法自治,地主與重劃會發生爭議屬私權範疇,應依循民事訴訟解決。目前這4件自辦重劃區內相關爭議,都在法院審理中,市府尊重司法判決及法律程序執行,並將視法院判決確定結果依法辦理。
地政局指出,自辦市地重劃區審查依法辦理,審查結果符合規定即核准辦理。地主提出同意或異議,在符合法令下,都該被尊重,市府不偏袒任何一方,秉公處理;台中市核准計畫書都依正當行政程序辦理,並持續推動資訊公開透明,全數上網公開。
地政局表示,市府為強化自辦重劃之監督,訂有「台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並增訂台中市自辦市地重劃區各階段自主檢核表,避免爭議狀況發生。「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發布實施,全國一體適用,市府秉持依法行政原則,監督各自辦重劃業務執行,維護地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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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中4自辦重劃案爭議多遭監院糾正 中市府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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