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天於第22次環評大會審查「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案,在開發單位雲林縣政府承諾園區廢水全數回收,以及放流水須符合灌溉水標準下,本案通過環評。
「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開發計畫開發單位為雲林縣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規畫於雲林縣古坑鄉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溝子埧農場崁頂耕區設置產業園區,面積約71.32公頃,目標引進食品加工、機械設備製造等產業,藉此解決農業供需失調、發展創新產業新模式,預計提供在地民眾3000個就業機會,並帶動地方繁榮。
本案8月15日通過環評初審,當時環委要求排除引進會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的產業,並加強廢棄物及廢水處理等,今天送至環評大會審查。
開發單位表示,針對初審時的各項承諾,用水回收率部分,機械設備製造業的用水回收率要求要達到70%;農業部農水署雲林管理處表示,為確保排放水不會造成食安問題,要求園區放流水必須確保符合灌溉水質的基準質。
環評委員也再次強調,本案園區廢汙水應採全回收利用,如須排放時,其放流水中重金屬濃度應符合灌溉水質基準值,並敘明需排放的條件及時機。
雲林縣古坑鄉長林慧如今天也來親自坐鎮,她說,古坑是多果之鄉,很多農產品都需要加工,希望該園區能成為農產品加工的後盾,期望本案順利通過並加速開發,這也是許多鄉民的期待。
本案在開發單位承諾放流水標準符合放流及水汙染防治法規定,以及回收水優先供園區內使用下,本案通過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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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承諾放流水符合灌溉水標準 溝子埧產業園區通過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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