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404萬人口,老人達75萬人,佔全市人口18.5%,老年人數是六都之冠,老人事務分散在社會局、衛生局,例如住宿型長照機構、老人機構歸社會局管,護理之家、精神康復之家又歸衛生局管理,衛生局設有高齡及長期照護科,社會局設有老人福利科,如何分工常造成混亂及困擾。
有議員建議,若要統一事權,應該成立長照處,集中資源及人力,才不會多頭馬車,透過長照處運作,更能對應未來中央長照3.0政策,市長侯友宜說,支持成立長照處,市府會好好研議。
「早就該成立了,不應該再拖!」社團法人新北市長期照護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婉玲說,以協會為例,目前約250個會員,橫跨長照機構、護理之家經營者,對應市府社會局、衛生局,常要分別溝通,行政作業常做重工,期待市府早日整合衛政、社政成立長照處,不僅能集中資源,也有助於落實政策。
張婉玲說,屏東縣政府去年3月1日成立長期照護處,成為全國第一個成立的縣市政府長照一級單位,長照處肩負長照政策規畫推動的重要任務,也整合串連醫療衛生及社會福利體系的資源,值得新北借鏡。
新北市議員王威元指出,截至今年8月,新北市65歲以上長者達75萬3804人,佔總人口18.6%,已達14%的高齡社會標準,若達20%則稱為超高齡社會。相較全國之17.8%,新北人口老化狀況略高於全國。
王威元指出,以住宿型機構為例,全新北市牀位供給(含住宿型長照、護理之家、老人養護機構)共1萬9328人,全市需求利用率依國家衛生研究院建議以20%計算為1萬5076人,明顯供不應求。三重區牀位供給為1326牀,需求推估為7萬6615人。
王認為,新北市的戶籍人口約為404萬人,但常住人口應超過440萬人,長照需求與來愈殷切。目前長照機構管理權責複雜,長期照顧服務分為住宿型(有過夜)、社區型(沒過夜)、居家型(到府服務),前者屬於社會局業管,後兩者為衛生局權責。長期照顧是完整專業產業鏈,老化更是連續過程,長者會隨失能程度增加,逐步從使用老人長青課程、社區大學等長青服務,隨著健康狀況改變,轉為需要醫療機構介入,及社區式或居家式服務,最終轉向住宿型機構。
王威元指出,長照是近20年重點發展產業,相關法規及見解體系未完全成熟,常發生中央地方不同調,或地方政府內部各局處想法不同,同局處的科室之間見解不同,同科室的承辦見解又不一等混亂情況。且權責常有所重疊,使民眾或業者所適從,致生滋擾,不利產業發展。例如衛生福利部今年3月公布定型化公版契約,與地方政府意見不同,若地方未能先整合出一個窗口,又該如何與中央對接?
「成立照處能解決跨局處本位主義!」王威元認為,透過成立長照處可整合過去分散在衛政及社政體系的業務,結合社政體系的強項(如:活動設計、志工組織、人性關懷),與衛政體系的優勢(醫療資源、職能治療、護理復能、感染控制)等,重新設計城市長期照顧願景與藍圖,可系統性且一貫的檢視現有法規及組織問題,取得內部共識後方可能與中央共同推動法規前進,營造更友善的服務體系與產業環境,也能減少跨局處的本位主義,將資源集中,讓長照需求能被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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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老人事務喫重 橫跨衛政社政權責不清 新北民代倡議成立長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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