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雙北地區在違停拖吊時,都不會鳴笛或廣播,拖吊場可逕自拖走,不過市議員反應,違規開單沒問題,但沒有相關提醒,車主還要搭計程車去領車,等於變相剝第二層皮。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說,新北研擬明年重新簽約時,會要求廠商納入廣播設備需求,但實施與否及方式,需會同警察局再討論。
新北市議會今天審查去年度決算,議員持續針對新北「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加15億元,要求市府提出相關對策,不能只開罰,而不提出相關改善政策。
無黨籍市議員蘇泓欽,處罰不是真正的目的,導正違規行為才是正途,新北市目前跟台北一樣,在拖吊違規車輛時,不會事先警示,如鳴笛或廣播,他認為,違規停車開罰單一定要開,把車拖吊,目的是要排除交通阻礙,與其由拖吊場拖走,車主自行開走不是更好?
蘇泓欽說,很多車主就是靠這台車喫飯,車子被拖走,有些人還要搭乘計程車到托車場牽車,加上罰單,可能要付出2000多塊,可能一天薪水就沒了。
交通局長鍾鳴時指出,過去新北市有實施過相關廣播措施,但曾經被民眾嫌吵,在道安會報討論後取消,不過蘇泓欽認為,怕吵廣播可以小聲一些,車主大部分都在附近,可能是送貨或是買個便當,有提醒與警告是重點。
鍾鳴時說,議員提出問題後,市府也有討論,目前研擬在明年合約重新簽訂時,要求廠商要具備有廣播設備,但是相關廣播分貝,還有要根據環境變動,後續實際執行還要再行討論。
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許芫綺說,明年新的標案會納入廣播設備需求,但目前採購合約還在研擬,至於實施與否及方式,需會同警察局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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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違停拖吊 新北研擬明年起拖吊前將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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