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換手有黑幕?高市衛生局去年4月花了725萬招標促參顧問服務案,原是評估大同醫院ROT案優先定約前置作業計畫,未料今年3月考評會後,情勢大變,由委外經營改為醫療服務合作案,且顧問公司、考評會評委多半不具醫療專業,民代質疑,若是為了規畫續約才找顧問公司,如今政策轉彎,不僅浪費公帑,也暴露衛生局決策過程漏洞百出。高市衛生局對此反駁,刻意混淆、扭曲抹黑,實不可取。
市議員陳麗娜指出,大同醫院換手案關鍵3階段,分別是去年4月促參顧問服務案、今年3月優先定約考評委員會及8月醫療服務合作評選案,她認為促參顧問的評估報告,導致考評會打出了不到70的分數,做出不續約決定後,公開招標改成醫療服務合作,才有了8月長庚可以參賽的資格。
陳麗娜表示,這些時段發生的事件環環相扣,有強烈的因果關係,也充滿黑箱疑慮,促參顧問公司評選委員7人,除3個衛生局代表,其他外聘委員只有1人有醫療背景,決標時竟未出席,這麼不合理的評選結果,成為第一個黑箱。
陳麗娜說,衛生局原稱為規畫「大同醫院優先定約條件」才找促參公司,又改口說「促參執行成果評估」,前者為高醫續約做準備,後者是檢討高醫經營績效,明明同個顧問案,卻出現2種完全相反的說詞,前後矛盾,到底意圖掩飾什麼?
考評會上,包括衛生局委員4人、外部委員5人,總計有臨牀醫師、醫管、財務、會計、法學等專業領域共9人,與「促參成果評估」是兩件事,但5個外部委員裡所謂會計、法學專業委員,分別是市府主計處及法制局人員,市府人員佔2/3的考評會,真能客觀考評?
她說,真正外部委員只佔3人,沒有任何人有醫療背景,離譜又巧合是,其中1人是促參公司人員,衛生局卻說促參成果評估和考評會是兩回事,簡直睜眼說瞎話。如果兩件事不相幹,考評會才是決定優先定約的關鍵,何須花725萬做評估?至於8月評選過程,也發生疑有委員立場偏頗、發問內容未平等對待等情況,她籲衛生局說清楚、解釋明白,解答外界疑惑,不該以「混淆誤導,幹擾議約」搪塞。
衛生局反駁,促參公司在於評估大同醫院於委託高醫大經營期間硬體設置、營運管理、財務結構、經營績效、財產盤點等事宜,以及規畫優先定約營運條件,「非」優先議約審議,與今年3月大同醫院優先定約考評委員會本質不同。
3月考評會依法由衛生局召集內部委員4人、外部委員5人,醫師醫療專業、醫務管理、財務會計、法規專業、醫療設施工程及法規、醫療及醫事法規等專業,以高醫大法人提出的條件進行審議,評審結果7名委員「不支持」高醫大法人申請大同醫院優先議約權。
高醫大對於大同醫院提出條件為「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任務」,對於社區公衛醫療未有明確規畫或投資,承諾提供「變動權利金」每年營收0.65%繳庫,遠低於同為高醫經營小港醫院1.39%;小港醫院BOT案「尚有投資購地擴建醫療大樓約達40億」,反觀大同醫院無相關擴建投資計畫,僅為委託經營,明顯不利於市民就醫權益保障,9名委員才給予平均分數未達70分評價。
8月20日「公開招標評選委員會」同樣依法由衛生局召集內部委員1人、外部委員6人,高醫大法人及長庚醫療法人,直至完成程序,雙方代表均「無異議」,一切符合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衛生局說,程序計時亦顯示高醫大於第2階段複評,委員補充詢問「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問題時,高醫未具體承諾,長庚則具體承諾,並強調「高醫所用的時間還比長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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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大同醫院委外經營改醫療服務合作引遐想?高市衛生局:扭曲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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