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大型車登記數近3萬輛,去年發生520件大型車傷亡事故,其中以轉彎造成右前方「內輪差」視野死角為主因,法令雖已強制安裝視野輔助系統,但近9成8車輛僅安裝第1型標準型系統,缺乏警示音也無法看見右前車頭死角,而第2型系統能在右側裝側視鏡加雷達警示,安裝比例卻僅1.5%,議員要求市府擴大宣傳並提供安裝補助,降低事故率。
高雄港第七貨櫃中心4月發生大貨車轉彎撞上直行貨車,駕駛噴出車外死亡;鳥松區5月也發生一輛大卡車沿神農路行駛至鳳仁路右轉時撞上機車,男性騎士雖輕傷,卻目睹後座妻子當場死亡;截至今年9月,高市大貨車登記數達27017輛、大客車2821輛,為全國最高,每年全市A1(24小時死亡)交通事故中,大貨車事件都維持近1成。
據統計大型車事故主因多為轉彎時內輪差視野死角導致,行車視野補助系統尤為重要,依道交規則第39條規定,2018年1月1日起登檢領照的大客、貨車,和2020年9月4日起新登檢領照、總重量逾3500公斤至5000公斤,且全長6公尺以下的小貨車,皆需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補助系統,系統也能作為提供事故調查、還原真相的佐證設備。
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分3型,第1型標準型是車輛左右兩側視野鏡頭加上車內螢幕,需司機自行注意,裝設比例 98.2%;第 2 型簡易型是右側側視鏡加上雷達警示系統,由警示音主動提醒,比例為1.5%;第 3 型環景型為車輛四周環景顯示,司機自行注意,裝設比例 0.3%。第 1 型系統為大宗,但該系統缺乏主動警示音,也無法看見右前車頭死角。
大型車未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可處1萬2千至2萬4千元罰鍰,行車時系統無法正常運作,也能處9千至1萬8元罰鍰;高市警統計去年共舉發130件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違規,今年截至9月12日止,因擴大稽查量並主動調查大型車事故原因,舉發量暴增至456件;交通局表示,右前車頭仍是大型車事故主要型態,已向交通部建議,待中央修法,也建請監理所研議既有補助制度下,提供大型車輛裝設第一型加第二型輔助系統的優規補助。
大貨車業者表示,法令強制規定下,售出的新車都必須裝設視野輔助系統,平均一個系統為2萬元,但2、3型在政府未加強宣導下,業者根本不會主動裝設;高市監理所回應,大型車依法應裝設標準型或替代型視野輔助系統,並未強制配置視野輔助2型,且尚無數據顯示第2、3型效益優於第1型,因此無專案補助經費,目前公路局會持續搜集調查各使用者回饋與心得,盼由中央統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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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雄大型車視野輔助系統「9成缺乏警示音」 右車頭仍存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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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