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中秋節前夕,金管會昨天舉行臨時記者會,提出四點理由宣布「緩議」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新光金控的合併案,實際上等於不同意「中新併」。至於台新金和新光金的「新新併」在中信金暫時出局後,接下來得看十月九日的股東臨時會能否過關,以及未來金管會核准與否。
金管會的准駁中信收購新光的期限為九月廿四日,金管會卻趕在秋前夕「放榜」,審查時間只花了十個工作天,緩議的決定跌破市場眼鏡。主持記者會的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說,金管會昨天上午開完業務會報後,決定提前一周宣布決定。依金管會在記者會的說詞,中信金未必沒有「敗部復活」的機會,但前提是新光金與台新金的股東臨時會未通過「新新併」。
邱淑貞提出緩議的四點理由包括,第一,中信金規畫收購百分之十至五十一新光金持股,卻對整併各種狀況未有完整規畫,整併方案不完備;第二,若未完成整併,中信金對於如何釋股也欠缺執行內容的說明;第三、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掌握不足,所以對新壽的增資承諾內容也不完備;第四、公開收購用換股加現金,尤其換股仍佔大部分,對雙方的股東權益保障有所不足,因此予以緩議。
金管會指出,中信金未妥適規畫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尤其收購百分之十的下限,無法確保對新光金具有絕對控制力,「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若十月九日的股東臨時會通過「新新併」,屆時中信金將換股為「台新新光金」股票,這將與這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
對於中信金的收購大部分仍靠股票,邱淑貞也說,金控、銀行、壽險等都是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的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幹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因此金管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的公開收購。
銀行局長莊琇媛說,非合意併購程序上只經過董事會,未完成股東會的程序,加上收購架構若用換股就要增資,必須提股東會才是完整程序,這次中信金只在董事會通過,並未經股東會通過。莊琇媛表示,在金控的非合意併購時,應用現金為宜,這也是在程序及股東權益上最完備的作法。
至於合意併購的程序,包括股東會都要通過,才能向金管會提出申請。邱淑貞指出,使用現金和換股產生的影響大不同,後者牽涉到全體股東及股東會的權益,對雙方股東權益都受到影響,若公開收購有相當程度換股的部分,股東要有表達意見的機會,比較符合股東權益保障。
證期局則統計迄今共一九五件公開收購案,僅六件以股票為對價,兩件涉及券商的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百分之八十。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的前例,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富邦金併日盛金)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
至於增資新壽的承諾,保險局長王麗惠說,最重要的是確保子公司增資能力,但中信金未提出增資承諾具體內容,保險局認為中信未掌握其新壽的財務狀況及準備。
證期局長張振山也表示,一般不建議金融業用換股方式來收購,仍要以現金為主。由於新新併委託書徵求戰已在周一正式開打,本周是關鍵期,張振山說,已交代集保公司密切注意是否有價購的不法問題。
對於這次合意併購和非合意併購同時進行,莊琇媛坦言,這顯示法規面的確有重新檢討的空間,金管會不排除修法。邱淑貞則說,若股東臨時會開完,中信金再視股臨會的結果(意指合併案未通過)而再度送件,就是一個釐清不確定性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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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信金收購新光金 金管會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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