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明年起經營權由長庚醫療法人優先議約順位,打敗長年經營的高雄醫學大學,但招標過程爭議未歇,有議員昨更質疑高市衛生局為特定廠商量身訂做,恐有圖利之嫌,籲檢調介入調查。衛生局反駁稱,一切依法公開招標評選。
衛生局公開招標並於上月20日完成專家審議評選程序,認定長庚條件較優,但評選過程頻被質疑,衛生局為此公布兩大醫療體系評比,以高醫在優先議約權階段所提條件,對照長庚在競標程序所提條件,然而高醫工會抗議稱,進入招標階段與長庚競標時,把條件做出大幅的升級,圖表顯有不對等。
高醫工會昨還原招標程序,指審查委員突加碼詢問能 否3年內達成重度急救責任醫院,回應時間過短,但事後得知長庚承諾達成期限為9年,沒獲公平機會,評選過程不符程序正義。衛生局表示,公開招標程序皆依法進行現場無異議,本案仍在評選「議約階段」,任何一方「借外力以錯誤資料幹擾進行中程序」實屬不宜。
市議員陳麗娜昨再度質疑,此次標案改成醫療服務合作,恐是替長庚量身訂做,陳麗娜說,長庚在全國的總病房數早達5千牀,若大同醫院繼續採委外經營,受限法令,長庚沒投標資格,若衛生局為長庚解套方案是不是圖利罪?呼籲檢調調查。
衛生局反駁,新冠肺炎疫情洗禮,為兼顧「社區衛生醫療的發展」政策,對所屬市立醫院落實公衛醫療及各項指標的任務,須更有實質權力介入管理,達到落實公衛醫療政策影響力,才決定採醫療服務合作。
衛生局否認為長庚更動招標條件,表示大同醫院非高市首家醫療服務案,今年初市立聯醫與高雄榮總採此合作模式;衛生局說,在防疫、急重症醫療及公衛健康指標,攸關市民權益,希望擁有更多主導權,而非僅是委託業務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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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大同醫院招標案 議員質疑涉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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