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招標案爭議頻傳,經營權明年起由高雄長庚接手,民代質疑衛生局為特定廠商量身訂做改標案,把過去常態慣例「委外經營」改成「醫療服務合作案」恐涉圖利,籲檢調介入調查。衛生局反駁指控非事實,大同醫院非首家醫療服務合作案,一切依法公開招標評選。
大同醫院經營權明年起由高醫大法人換成長庚醫療法人,招標評選過程頻招質疑,首先是衛生局為了釋疑長庚條件優於高醫,公布兩大醫療體系評比圖表時,用的是高醫在優先議約權階段所提條件,來對照長庚在參與公開招標時所提條件,由於高醫在進入公開招標階段與長庚競標時,已經把條件做出大幅的升級,對比圖表顯有不對等,引起高醫工會抗議不公。
高醫工會今天首度還原招標程序,認為當時競標協商程序衛生局明顯偏袒,發生了違反原公告程序的情況,當兩家廠商正在等待委員給予追加條件以進行協商時,理應給予各競標單位50分鐘的討論時間,此過程可能涉及是否能同意或執行落實的考量,然而委員當時僅給予高醫約5分鐘的時間,不符程序正義,且有失公平性。
此外,衛生局與高醫協商「重度急救責任醫院」的關鍵過程中,評審委員在會議中逐條討論高醫提出承諾,主席突然加碼詢問是否能在3年內達成重度醫療責任醫院的目標,回應時間過短,但事後得知,長庚承諾達成期限為9年,若高醫有相同的時間,也有能力達成此目標,但都沒獲得公平陳述的機會。
衛生局則說,所述及公開招標程序皆依法依規進行,程序過程平順,現場並無異議,並強調本案仍在評選「議約階段」,任何一方「借外力以錯誤資料幹擾進行中程序」實屬不宜。
市議員陳麗娜今天再度提出質疑,此次標案改成醫療服務合作,恐是替長庚醫院量身訂做,長庚在全國的總病房數早已到達5千牀,如果大同醫院繼續採委外經營,受限於法令,長庚沒有投標資格。
陳麗娜指出,目前高市9家市立醫院,其中民生、凱旋、中醫三家醫院是公辦公營,其他全部都是「委外經營」,也就是OT或ROT,包括委外給長庚的鳳山醫院也是如此。大同醫院目前也是委外經營,然而,這次辦理重新招標卻打破常態慣例,突將「委外經營」案改成「醫療服務合作」,使長庚得以成為大同醫院的合作醫療院所,而非委外經營。若衛生局為長庚解套是不是圖利罪?呼籲檢調調查。
衛生局反駁,經過2019年爆發新冠肺炎疫情的3、4年間的洗禮,發現對於部分市立醫院對於政策落實度明顯差異,如疫情期間「負壓隔離病房」整備?「實驗室檢驗量能與品質」是否符合防疫標準?
因此,為了兼顧社區衛生醫療的發展政策,對所屬市立醫院落實公衛醫療及各項指標的任務,須更有實質權力介入管理,達到落實公衛醫療政策影響力,才決定採醫療服務合作。
衛生局也否認為長庚更動招標條件,並表示,大同醫院不是高市首家醫療服務案,今年初市立聯合醫院與高雄榮總採此合作模式,且「醫療合作」案類型多樣性,全台各地皆有醫療院所採行。
最後衛生局強調,在防疫、急重症醫療及公衛健康指標,攸關市民權益,希望能擁有更多主導權,而非僅是委託業務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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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招標案爭議頻傳 高醫工會批不符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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