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將由高醫團隊換高雄長庚醫院營運,議員陳麗娜今日提出質疑說,高市衛生局為替長庚醫院達5千牀法定上限解套,將標案名稱「委外經營」改成「醫療服務合作案」,恐有涉及圖利,建議檢調調查。衛生局表示,歷經疫情洗禮,衛生局對於市立醫院必須採用更有效的制度來介入管理,是此次未採委託經營的主因。
陳麗娜表示,全市九家市立醫院,民生、凱旋、中醫三家醫院是公辦公營,其他全部都是委外經營,也就是OT或ROT,目前委給長庚的鳳山醫院及大同醫院都是委外經營,然而這次衛生局辦理大同重新招標,卻打破常態慣例,突將「委外經營」案改成「醫療服務合作」,使長庚未來得以成為大同醫院的合作醫療院所,而非委外經營。
陳麗娜研究法規後覺得大有貓膩,她指出,「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四條第五款,明文規定如果「法人附設醫療機構達十家或一般病牀總牀數達五千牀」,將不得申請設立或增設一般病牀,這裡的總病牀算法,包括本院、分院及受委託經營醫院。長庚在全國的總病房數早已到達5千牀,如果大同醫院繼續採委外經營,受限於法令,長庚沒有投標資格。
陳麗娜也指控,有傳聞指衛生局招標前主動且頻繁接觸長庚,如今又臨時抽換標案,讓人不能不懷疑衛生局是否為了讓長庚符合投標資格,所以不惜鑽法令漏洞,為他們量身訂做解套方案?如果真是如此,那麼衛生局此舉是不是綁標行為?若為讓特定廠商符合投標資格而改標案,這是不是圖利罪?檢調要不要像查柯文哲京華城一樣,好好出來調查一下?
高市衛生局解釋,經過COVID-19疫情洗禮,並兼顧「社區衛生醫療的發展」政策,對於所屬市立醫院落實公衛醫療及各項指標的任務必須更有效的制度介入管理,衛生局對於市立醫院的運作需要實質權力有效的影響,這也是市立聯合醫院與市立大同醫院未採用委託經營模式之主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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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市大同醫院之亂再添一筆 議員質疑衛生局涉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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