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部分道路不寬,雙黃線長度卻太長,車輛為了閃避機車或與路邊停車格的汽車,有時靠路中央行駛,卻不小心「跨越雙黃線」遭檢舉。議員遊淑慧發現內湖、中正區等地都有類似問題,成駕駛非戰之罪;北市警局表示,會先審視跨線情況,並從寬認定,以勸導代替舉發;北市交工處則表示,未來會以8公尺巷道優先檢討。
遊淑慧說,她接獲民眾陳情,在內湖區康寧路一段,因道路狹窄,加上設有路邊汽車停車格,為了閃避機車或與路邊停車格中汽車保持安全距離,無可避免的必須靠路中央行駛,因此遭檢舉「跨越雙黃線」;除康寧路一段外,例如星雲街、陽光街或延平南路位於愛國西路與和平西路中間,皆有類似問題。
遊淑慧表示,雙黃線設置是為了嚴禁跨越車道肇致對向車輛會車危險,例如如超車、轉彎、掉頭,然而在是類道路狹窄路段,交通繁忙時段,為了與行駛中機車或路邊停車格保持距離的閃避行為,雖非故意跨越雙黃線,卻極易被檢舉達人檢舉違規跨越雙黃線,形同違規陷阱。
遊淑慧認為,道路狹窄原因,除了道路雙邊設置停車格,慢車或資源回收車輛等都有可能影響通行順暢,考量北市區停車格不敷使用,取消劃設也不可行,請交工處檢視北市類似路段是否有減少雙黃線長度之空間。
北市交工處長張建華表示,劃設路邊停車格一定要符合足夠淨空,單向2.8公尺、雙向5.6公尺,因此問題可能是發生在沒有畫停車格且沒有禁停管制,導致車子停車後,或者是停車技術不好,造成路寬變狹小狀況。目前處理方式會先首重交通安全性,會改以點虛線、點黃線,讓車輛可以跨越黃線避免開罰。
張建華也說,北市在10多年前曾全面檢討過類似狀況,針對議員建議的地點,會先在今年10月底前處理。至於全市通盤檢討,則會先設定幾項條件,應該會以8公尺巷道為優先。
北市警局表示,北市交大表示,各分局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已要求應確實查證民眾檢舉事證是否符合違規要件,以及違規事實是否因客觀具體事實,出於不得已之情形,例如確有因違規停車、道路障礙或閃避開啟車門等突發狀況,致跨越雙黃線情形,符合勸導要件,將從寬認定,以勸導代替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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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被迫違規的「道路陷阱」?遊淑慧替駕駛喊冤:非戰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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