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2021年大火後,市府清查危樓,屋齡55年的中都戲院遭強制拆除,連帶30個市場攤位被迫遷離,攤商昨抗議市府當年答應3個月後返回原址,承諾卻跳票!高雄市經濟發展局回應,建物經三大技師公會會勘確定危及公共安全,依法拆除;攤商已提行政訴訟,由法院審理中,市府也輔導攤商至其他公、民有市場營生。
經發局表示,中都民有市場與戲院為私人產權,2樓的中都戲院1986年停業後缺乏維護,天花板及外牆坍塌、柱子鋼筋鏽蝕,經三大技師公會鑑定危及公共安全,但公告後,所有權人未自行拆除,工務局最後依建築法強制拆除。此案已提供補貼救濟,協助攤商搬遷及安置,並讓攤商優先選擇三民區中都街、中和街周邊騎樓,也持續輔導攤商至公、民有市場及攤販臨時集中場空攤位營生。
30名攤商昨午返回中都戲院舊址抗議,高喊「還我中都市場、工作權」等口號。1名女攤商激動落淚,指控市府說話不算話,他們四處陳情沒人理,辛酸無人知。
中都戲院建於1966年,1樓規畫市場、2樓戲院。蔡姓攤商說,當年攤商各以2萬至5萬元不等價格買攤位永久使用權,因建物老舊,2021年8月自行花錢進行結構補強,豈料10月發生城中城大火,市長陳其邁11月1日視察後沒幾天就拆除。
「當年買攤位的價格現在可買一棟千萬透天厝,我們卻因為相信市府,變得一無所有」,王姓等攤商出示泛黃照片及影印合約書,指經發局當時同意每月發放1萬5千元安置費,口頭承諾拆後3個月可回去營業。豈料安置費只領3個月,6名地主即以「攤位消失」為由,單方面認定契約失效,甚至控告攤商非法入侵,不讓攤商進入空地營業。
議員陳麗娜說,中都市場在三大公會背書下認定危樓,未經標準鑑定程序在先,當年工務局發文要求攤商搬離,並給1個月訴願期,沒想到市長下指示後短短5天後就拆除;從危樓鑑定到火速拆除罔顧程序且作業草率,批市府為了面子,犧牲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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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無法回中都戲院舊址 攤商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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