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媽祖文化園區在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後推動活化,由興富發公司捐贈林默娘雕像後,上月3日舉辦開工儀式,不過台中市基督長老教會等宗教團體、民代等人,過去即有反映,大安園區佔地數千坪都是市府土地,但卻以發展觀光為名義,興建神像,違反憲法政府應對宗教採「中立」態度;市府回應,媽祖雕像是以文化及公共藝術角度呈現,由民間公司捐贈,其他縣市也有出資辦理宗教設施的往例。
台中基督長老教會、台中中會、台中市台灣宗教自由關懷協會等團體40人,今天在市府廣場聚集,以感恩禮拜、唱詩歌、宣講的方式,表達反對大安媽祖文化園區擺放媽祖神像的意見,前國防部長蔡明憲、市議員江肇國也與會表達立場。
台中中會副議長林仁謙說,憲法規定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不過市府提供土地,在大安區興建媽祖文化園區,已經違反憲法,其中大法官釋字第573號理由書中即提到,憲法規定,國人無分宗教,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國家對宗教應謹守「中立寬容」原則,不得對特定的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而台中市府提供土地,興建媽祖園區、擺放神像,即有違憲之虞。
台中市觀旅局回應,大安媽祖文化園區是以文化觀光為規畫方向,非宗教目的,也歷經三任市長12年的努力,媽祖雕像本體是以「文化公共藝術」角度規畫,由財團法人台中市興富發文化藝術基金會捐贈雕像,無政府預算,目標在2026年完成媽祖雕像,對園區設置未預設立場,定位是觀光休憩的公共場域,符合土地使用規定。
觀旅局也說,國內也有公務部門出資辦理宗教設施,包括日月潭耶穌堂、馬祖媽祖宗教文化園區、澎湖大倉媽祖文化園區、梨山耶穌堂等案例,另外市府每年辦理耶誕慶祝活動、在機場、車站等處設置祈禱室,足見對宗教採多元開放態度,不會獨厚特定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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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影/大安園區設媽祖雕像違憲?台中民團今聚市府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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