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設有滑水道的遊泳館大受歡迎,新北市消保官聯合稽查設有滑水道的4間遊泳館,發現都有不合格之處,包含免責條款、沒有足夠救生員、未說明退票程序,4家業者也已立即改善完成。消保官呼籲,家長帶小朋友到遊泳館玩耍時,一定要留意場內公告和工作人員的指示,以確保自身及孩子的安全。
新北市設有滑水道的遊泳館共計4間,分別位於新店區及中和區,消保官表示,本次稽查重點包括「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定型化契約條款」、「設施設備安全管理」、「營業衛生及水質檢驗」及「消防安全設備管理」等項目。
尤其是針對滑水道,業者應依照「遊泳池管理規範」設有管制人員進行引導,以避免遊客在滑水過程中因前後距離過近而發生追撞受傷。
消保官表示,4間業者均依規定投保足額的公共意外責任險,且消防安全設備也都符合規定,但稽查時發現,位於新店的建國遊泳池,未配置足額救生員,業者稱,因當時下大雨,入池遊泳人數較少,才先讓其餘救生員休息,經體育局依「遊泳池管理規範」及「消費者保護法」裁處,業者允諾改善。
此外,建國遊泳池公告的體適能中心使用須知指出,「消費者應對自身安全及行為負全部責任」,已違反消保法第10條。此外,另外3間業者販售的預購票券,都未記載或公告,消費者要求退回禮券的返還價金程序,消保官立即要求各業者進行改善,所有業者均依要求改善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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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沒寫退票程序還有免責條款 新北稽查4遊泳館皆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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