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委外高醫經營15年,合約於年底到期,但近期傳出高醫未取得第一順位議約權,恐將丟經營權,高市衛生局今天證實,大同醫院由長庚醫療法人取得優先議約權,形同確定入主經營。衛生局表示,高雄長庚給付市府「權利金」條件明顯較優而取得優先議約權,履約能力也獲評審委員會青睞,並承諾將保障員工工作權、資歷與薪資待遇。
衛生局指出,大同醫院委託高醫經營管理113年底合約到期,依法另啟標案公開徵選後續醫療合作團隊,計有高醫大、長庚醫療法人參與競標,於8月20日完成專家審議評選程序,遴選新經營團隊案由長庚醫療法人獲第一優先順位。
衛生局表示,長庚醫療法人所提經營計畫中,並具體承諾照顧長者與弱勢、改善醫護待遇、強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認證與「尖端醫療」量能,且因有較佳履約能力等,獲評審委員重視。
評選委員會評點長庚醫療法人所提出經營計畫優點包括,第一、除原有的減免外,為落實照顧長者及弱勢,長庚承諾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自114年起針對70歲以上長者就醫「免收門、急診掛號費」;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於門、急診就醫則「全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第二、為改善醫護待遇,長庚並承諾倘後續與衛生局合作管理營運市立大同醫院,「薪資待遇將優於現有水準」,並保障現有員工的工作權、資歷存續累計,不受影響。
第三、承諾計劃於122年完成高雄市轄內除4大醫學(準)中心之外的第1家「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認證,儘速擴增並逐步強化「急重症醫療」量能,條件明顯較優。
第四、長庚醫療法人為亞洲三大、國內唯一「達文西手術」示範教學醫院,承諾儘速導入該項高端醫療技術,致力於一併提升「尖端醫療專業之質與量」。
第五、高雄長庚醫院也因過往醫療管理與公辦民營履約紀錄明顯較優,具有較佳之履約能力與承諾而受到評選委員重視。
此外,自114年起長庚醫療法人給付市府「權利金」條件亦明顯較優,且承諾配合積極推動公衛政策、深耕在地社區服務、建構完善社區照護網絡以「提升健康餘命」提出具體的計畫。衛生局期許高雄市9家市立醫院均能調整目標與步調一致,共同為市民健康齊心奮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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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委外經營易主 高市衛生局證實高雄長庚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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