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7月12日明確定義雲端廚房,新北衛生局勾稽外送平台及食品業者登錄資訊,截至8月1日共有64家業者為雲端廚房,除11家尚在籌備外,剩餘53家中有44家為個人自有廚房,衛生局稽查後有37家合格、16家經命限期改善後已複查合格,衛生局後續將持續滾動式納管。
疫情期間外送平台大爆發,雲端廚房大增,新北先前僅列管中和區1家較具規模的共享雲端廚房,反觀台北市卻已列管21家,新北衛生局指因各縣市定義不一,導致列管數有落差。食藥署7月12日明確定義雲端廚房,意即業者無實體店面、用餐場所,消費者以通訊交易方式訂餐,透過運送服務方式,將餐食交付予消費者的型態。
新北衛生局食藥科長楊舒秦說,透過外送平台、食品業者登錄等資料,檢視近年專案輔導與稽查名單,截至8月1日共有64家雲端廚房,有11家尚在籌備中未正式營業,另外53家中,有4家雲端廚房進駐「共享廚房」,意指為一處營業所同時供2家以上業者使用廚房設備、有5家位於商辦空間,其餘44家為個人自有廚房。
楊舒秦指出,已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輔導與查核53家雲端廚房,其中37家合格、16家經命限期改善後已複查合格,皆符合規定,後續將每個月持續滾動式納管,並完成新增業者查核。
此外,為使美食外送平台資訊揭露透明,衛生局已將確認為雲端廚房名單,提供外送平台業者訂餐系統揭露「雲端廚房」資訊,提供消費者選擇;衛生局每年將持續針對轄內餐飲業者,定期與不定期稽查及輔導計畫,若有不符規定處將依食安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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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央明確定義雲端廚房 新北列管64家、有44家位於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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