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被指控違反「金金分離」原則,台新金控今天傍晚發出二大聲明如下:
1. 金控公司負責人及其關係人應遵循「金金分離」原則,法有明文規範;故本公司負責人及其配偶均恪守法令,且亦經主管機關檢視確認符合金金分離原則。
2. 本公司法人董事嘉浩公司、本公司董事長吳東亮配偶彭雪芬,均未擔任新光金控董事,自無違反金金分離規定之情。
台新金日前宣布以100%換股方式與新光金合併,有新光金股東質疑換股比例不合理,損害股東權益,告發新光金董事洪士琪、魏寶生、林敦仁、吳東明、新勝董事長彭雪芬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並認為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與妻子彭雪芬透過共同擔任「嘉浩股份有限公司」的唯二股東,實質控制台新金及新光金,違反金金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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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被控違反金金分離 台新金發出2點聲明強調無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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