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2888)與台新金(2887)的「新新併」還未拍板定案,但已有新光金股東27日發出刑事告訴告發狀,指控台新金董座吳東亮妻子彭雪芬,以及新光金控現任董事魏寶生、洪士琪、吳東明及林敦仁等人涉特別背信罪。對此,新勝及台灣新光實業共同發布聲明指出,該股東此舉僅是為了阻撓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合併,企圖對雙方即將舉行的股東臨時會造成不當幹擾。
新勝、台灣新光實業聲明中指出:「本公司為維護投資權益,就2023年新光金控股東會議案所為之委託書徵求,均依法令規定進行;而相關徵求程序及財務會計遵循,亦是經各該董事會及股東會合法決議通過,該股東對此知之甚詳並曾依法委派參與公司的決議,然竟惡意不實指控,趁機藉端滋事,大肆混淆視聽。」
新勝、台灣新光實業表示,新光金控經營團隊於2023年6月全面改組後,經營績效不僅大幅提升、甚且使新光金控市值增加數百億元,全體股東大幅受惠;相較該股東擔任新光金控董事期間,新光金控經營不善、股價長期低迷不振,更可明辨該股東刻意顛倒是非、倒果為因,並企圖假藉司法濫訟以掩飾其一己之私。
聲明中還提到:「公司所支持的新經營團隊成員,均兢兢業業執行新光金控董事職務,實不容遭抹黑攻訐、甚至濫訴誣陷。該股東此舉僅是為阻撓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合併之私心,企圖對雙方即將舉行的股東臨時會造成不當幹擾。相較於新光金控開大門、走大路,經過嚴謹評估程序及審慎合法的決議,將合意併購案提請股東會,以期全體股東得理性討論及抉擇,足證該名股東的不實攻訐,顯為企圖幹擾金融秩序,並影響全體股東權利之合法行使!」
新勝、台灣新光實業強調:「該名股東為一己之私,罔顧新光經營團隊前揭審慎所為之法定決議及所遵行之合法程序,惡意誣指,實有負新光創業先人之殷殷期盼。兩相對照以觀,該股東顯不思新光股東權益保障之永續經營、枉顧新光文化之歷史傳承,徒令親痛仇快,殊不可取!本公司將對該名股東刻意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濫用訴訟之行為提起必要之法律追究,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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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光金股東提告多名董事背信 新勝、新光實業發聲明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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