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南區資源回收廠計畫建設新廠,高雄市政府朝BOT公辦民營規畫,上月29日市府舉辦BOT案公聽會,國民黨市議員陳麗娜質疑當天發言紀錄「被消失」,今到地檢署按鈴告市府公務員業務登載不實;高雄市環保局表示,會議發言都有記錄,並無不實登載情形。
資源回收廠營運逾24年,焚化效能僅剩設計值6成,因設備老舊,高雄市環保局規劃興建新廠,經評估認為採BOT公辦民營方式效率最佳。
上月環保局在地方舉辦BOT案公聽會,陳麗娜質疑市府應先向地方說明清楚「公辦公營」與BOT的優缺點比較,做完可行性評估後,讓小港居民完全了解公營、民營差別,而非直接朝向BOT方式進行
事後陳麗娜發現公聽會發言的小港區裏長吳文德、大林蒲遷村自救會長黃琨育等人發言在會議記錄中「被消失」,就連陳麗娜講了20分鐘的內容,也被精簡至34字,反而是未到場者的「書面意見」就佔2頁篇幅。
陳麗娜今率小港區港墘裏長吳文德、大林蒲遷村自救會長黃琨育等人到高雄地檢署,委任律師向雄檢遞狀,告發高雄市環保局會議記錄登載不實,盼雄檢查明。
環保局挨告後回應,稱南區資源回收廠是依「公共建設促參預評估機制」規定,預先檢視及評估採行民間參與可行性,經多面向綜合預評估後認為可行,全台灣20座焚化爐已採BOT或ROT運轉。
環保局說,本案公聽會遵循促參法規定,除所有舉手經主席同意發言的民代、民眾及機關團體的意見,均已納入會議紀錄,錄音檔內容也將列入可行性評估報告說明並回覆;會中主席已明確宣告民眾可於會中或會後提出書面意見並納入會議紀錄中,確保市民表達意見權益。
環保局說,不論是將會後所提出書面意見或將當日出席發言納入紀錄中,均屬事實記載,並無虛偽不實情形,更無「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登載不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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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雄焚化爐BOT公聽會發言「被消失」 環保局挨告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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