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的94歲母親病逝,處理遺體進館事宜時,因生母為側室無法入籍,提不出親屬證明,台中生命禮儀管理處拒辦理,要以無名屍處置,不能單獨辦告別式,經除戶後才解決。
台灣早期側室子女多登記在大房戶籍下,這名男子為側室所生,生母今年7月病逝,他與母親同住多年,鄰裏間都知道兩人的關係,但他委由禮儀社辦理遺體進館事宜,因無法提出親屬證明,殯儀館以無名屍處置。
生命禮儀社負責人陳子梵表示,第一時間遺體進館時,因男子無法提出戶籍親屬證明,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崇德館拒絕辦理登記,以無名氏處理,依規納入市民聯合公祭。
因無法單獨為母親舉辦告別式,男子情緒崩潰,隔日他請裏長協助開立同住證明,生命禮儀管理處承辦人員仍拒絕協助完成登記,最後男子到戶政所除戶後,持除戶證明館方才受理,母親後事終於可以圓滿解決。
對此,台中市民政局表示,遺體登記依規須附關係證明文件,是維護遺體安全和尊嚴,生命禮儀管理處為提升各項殯葬服務品質及量能,完善民眾治喪需求,不會無端刁難治喪民眾處理亡者身後事宜。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生母為側室「無法入籍」 台中男沒親屬證明…94歲母遭列無名屍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122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