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身心障礙停車格提供給持身障停車證的駕駛使用,六都中僅高市是免費停用,但身障停車格卻屢遭檢舉長期佔用,全市高達3分之1的身障停車格都被查出長期佔用,身障團體也反映此情形,高市交通局考量使用者付費、公平運用資源,10月起身障停車格將改為收費制,計時車位前4小時免費,計次車位則半價,藉此提高車位周轉率。
高雄市目前有1177個身障停車格,車輛若掛有身障停車證或車牌被註記為身障使用者,停放身障停車格無須付費,全市截至今年7月已核發超過5萬7千張身障停車證,但不少身障車格被民眾發現遭特定車輛長期佔用,甚至有連續停放超過半個月;交通局查出,今年截至目前,已有約300輛身障車輛被發現長期佔用,遭張貼駛離勸導單。
根據高雄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停放同一停車格位內逾15日即為佔用車格,地方人士指出,身障車輛佔用身障車位會先遭交通車張貼勸導單,但車主隨即移出並再度停入,又仍可繼續佔用,鑽漏洞行為造成亂象頻出,交通局為避免公共資源遭濫用,已公告10月1日起將比照五都採優惠模式收費,提高車位周轉率。
「每次找身障車格,都是被同輛車佔用!」高市身心障礙者技能發展協會連姓理事表示,全面改採收費還會影響身障者權益,建議市府應從源頭管控身障停車資格,將長期佔用車輛加重罰則;高雄市肢體障礙協會庇護工場蔡姓組長說,家人屢次載她都找不到身障車格,最後索性付費停一般車位,認同改採收費模式,前4小時免費能保障臨停需求。
交通局表示,身障車輛若長期停在停車格內,交通局會先張貼勸導單,超過15天仍不移車,交通大隊則協同拖吊業者強制移車,交通局也會主動查核身心障礙專用牌照的車主是否在社會局資料庫內,若為違規使用則由警方取締開單;社會局事後獲報識別證有轉借他人使用、偽造、影印或冒用,也會逕行註銷,並自查獲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核發。
除了具身障資格車輛佔用車位情形嚴重,一般轎車違停身障車位情形也屢見不鮮,交通大隊統計2022年共舉發違法佔用6098件、2023年6389件,今年截至8月20日則已舉發3930件;交通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佔用身障車位,可依規定處600元以上1200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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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雄免費身障停車格遭怨長期佔用 10月起調整全面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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