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推動綠能光電,不過議員批評,台中市131處運動場館與場地,只有4處設置光電設施,設置率僅3%,推動效率不佳。台中市運動局長李昱叡說,有110處評估不適合設置,4處已設置,5處規劃中,還有10多處籃球場正在評估。
民進黨議員施志昌表示,台中市目前只有朝馬、南屯國民運動中心、烏日溫水遊泳池屋頂裝設光電裝置,再加上大雅三和公園籃球場,今年初剛變成光電風雨球場,整體運動場地光電設施只達成3%。
施志昌說,甲安埔幾乎沒有室內場館,他找運動局到大甲網球場會勘,盼改造成光電風雨球場,當時運動局說等大雅三和公園光電球場蓋好,就可當範本複製,現在卻推說,大甲網球場要跟大甲運動場整體規畫,進度又延宕。
李昱叡說,台中市131處運動場館與場地,因戶外場地挑高,部分運動場域跨距過大,光電設置成本過高,大跨距加蓋風雨頂棚,中間無法設立柱體,有結構安全疑慮。
他強調,經評估有110處不適合設置光電設施,剩下21處中,已完成的4處結構安全無虞、合乎法規,有5處正在規畫設計,另外有10多處籃球場正在評估;多數戶外場館牽涉建蔽率問題,請照規程也要符合規範。
李昱叡說,大甲網球場挑高、大跨距,加上天候、受風面等風險顧慮,地方也建議,與大甲運動公園整體規畫;市府優化運動建設,但結構安全是第一優先考量,若運動工程隨便處理,像是某城市的棒球場,到時會無法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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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中運動場 僅3%設光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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