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流偶像人氣帶動周邊商品大賣,但也衍生不少消費糾紛。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公平會)今天對4大經紀公司開罰,要求改善任意縮短商品鑑賞期、將舉證責任轉嫁消費者等行為。
公正委今天以違反電商交易法為由,對Weverse Company、YG Plus、SM Brand Marketing、JYP360等4家周邊商品銷售公司開罰1050萬韓元(約新台幣25萬元),這4家業者分別為韓國4大經紀公司HYBE、YG、SM、JYP經營的子公司。
根據韓國現行法令,消費者網購商品應享有收到商品起算7天的鑑賞期,若商品有瑕疵,3個月內都可以要求退貨;為了確認商品內容物拆開包裝的情況,也在可申請退貨的範圍內。
這4家業者在販賣商品時出現要求拆封後不可退貨,有瑕疵或破損狀況時必須在7天內申請換、退貨,反映商品漏寄時必須提交開箱影片等不合理規定,甚至還有註明「訂製商品不可因瑕疵要求退換貨」的狀況。
公正委指出,這類規定將舉證責任轉嫁消費者,Weverse Company還就部分商品標註「購買日的下個季度開始配送」,讓消費者難以掌握收貨日期,妨害消費者退貨權益,也未盡告知義務。
由於偶像粉絲族群中包含許多青少年,公正委表示,日後將更密切關注偶像周邊商品等與青少年消費者相關的電商交易狀況,若有類似違法情事將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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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妨害消費者權益!偶像周邊商品退換貨難 韓公平會開罰4大經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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