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開發案2020年開啟徵收程序時,大園區兩位地主不願意土地被徵收,公告期間就提異議但未被採納,後續提出行政訴願、訴訟,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宣判,認為內政部未審酌公益、必要及比例原則,撤銷對兩人土地徵收的處分。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全案要看內政部是否上訴,如果不上訴就循都市計畫程序,地方政府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核定後恢復原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如果影響原先開發區公共設施規畫,一樣循都計程序變更調整,不至於影響航空城整體開發計畫。
地政局指出,這次判決為個案,先前航空城蛋黃區也有1件類似的行政訴訟,法院同樣撤銷徵收處分,該案需地機關為民航局,內政部是核准機關也就是地主提行政訴訟的告訴對象,後來沒上訴,土地就恢復原使用分區管制。昨天宣判的案子在蛋白區,需地機為市政府,現在就看內政部是否上訴再決定後續的調整措施,徵收公告是2020年的事,航空城開發案目前就這兩件訴願案,按照公告和提訴願的期效,應不至於再有其他這類的訴訟。
媒體報導地主對判決顧及人民的權益感到欣慰。市府人員表示,政府辦理開發計畫、區段徵收必須、也一定會顧及整體公益和必要,不過法官認為也要考量個別的公義及是否必要,政府和法官在這方面看法明顯不同。
地政局說明,兩位地主的土地屬於非都市計畫的農牧用地,都有建築物,如果內政部不上訴,市府會依照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恢復原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地主的地原位置保留,原規畫案的公設施例如道路如果要調整,也會循都市畫程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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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航空城地主反區段徵收勝訴 市府:不影響整體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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